日前,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公开、公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支队从5月6日0时起启用达州市主城区13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对“违法停车”进行自动监测记录,并依法给予处罚。
设备地点
(一)江湾城片区
1.青杠垭路江湾城二期南门路段;
2.青杠垭路江湾城六期1号门路段;
3.青杠垭路中国银行路段;
4.青杠垭路张家坝安置小区北门路段;
5.青杠垭路江湾城一小路段。
(二)南城片区
6.盛达路达川区实验小学路段;
7.汉兴大道二段达川区实验小学路段。
(三)西外片区
8.博文街中迪广场路段;
9.金兰路市税务局路段;
10.体育路八小金兰校区路段;
11.永和街市公安局路段;
12.新锦街国际新城路段;
13.西河路铁建广场路段。
查处主要违法行为
(一)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二)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对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赵曼琦 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