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证群众食品卫生健康安全,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高新区在第42个“3.15”国家消费者权益日精心组织“食品安全”专项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高新区创卫办联合幺塘乡政府对农贸市场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查看市场及食品经营单位的证照公示、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氛围营造、门前“三包”等情况,在现场检查中发现部分商户存在堆物堆料问题、垃圾清扫不及时、乱停乱放等问题,目前已责令整改完成。
河市镇市管所、应急办、执法办及社区从3月初开展为期近一个月的小作坊及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督促整治工作。深入辖区农贸市场、超市、小卖部、食品加工作坊、餐饮服务店铺等场所,重点对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过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违法行为和无证无照、无合法来源、违规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加强食品安全常态化监督管理工作。一是督促属地加大整改力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台账;二是要求行业部门加强日常动态化监督管理,做到重点区域专人管理;三是广泛宣传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用多渠道宣传食品安全,鼓励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