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序更替,万象更新。初春时节的四川达州迎来一丝暖阳,虽然寒冷但已孕育着春的气息。2月6日,省、市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工商联相关负责人、人民监督员、驻达企业代表等100余人走进达州市检察机关“企程”检察服务站,参加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听取检察机关护航民企情况介绍,调研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成果。
2023年以来,达州市检察机关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49人,不起诉91人。其中,起诉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犯罪32人,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6人……
一组组数据、一张张图表、一个个案例,向检察开放日活动参与人员直观呈现出达州市检察机关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成绩单”,让大家在初春时节感受到“检察温度”。
据了解,达州市民营经济活跃,2023年全市实有民营市场主体29.61万户,居全省第6,民营经济增加值实现1614.6亿元、增长6.2%,占GDP比重60.8%。2023年以来,达州市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深入开展“法治护航检企同行”专项活动,在辖区通川、宣汉两地工业园区内设立“企程”检察服务站,组建“检企联络员”团队下沉园区一线,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方位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敢于监督
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咱们园区成立的‘企程’检察服务站真是太好了,为我们排忧解难,维护合法权益,让我们企业家更加有信心在达州投资兴业”。2023年12月,一家涉案民营企业的法人代表何某到宣汉县“企程”检察服务站,对检察机关表示感谢。
2018年12月,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网络公开信息了解到宣汉县某民营企业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施工项目,便想与该民营企业合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随后通过中间人介绍,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何某很快便结识了该民营企业副总经理吕某某。何某为取得该项目,先后多次托吕某某为其在该项目上进行协调。2019年10月,何某与吕某某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协议书上加盖了双方公司的行政印章。
2019年11月,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按协议向宣汉县某民营企业对公账户转账50万元作为缴纳的保证金。随后何某便将签订的协议书拿到宣汉县住建部门等职能部门备案,为尽快顺利推进该项目落地实施,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积极开展报建审批工作,2020年4月在宣汉县某地选址征用土地14亩,缴纳土地出让金保证金15万元,同时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35万元。2021年9月,宣汉县住建部门在了解该协议书履行情况时,宣汉县某民营企业负责人张某却称该企业从未与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过协议,经内部核查,发现协议书上的印章与该企业印章不是同一枚印章。于是该企业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并拒绝履行与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的炉渣购销协议,于同年10月将50万元保证金退回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4月,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该案虽存在犯罪事实,但因无法确定犯罪嫌疑人,故决定对宣汉县某民营企业印章被伪造案作撤销案件处理。
2023年5月,何某代表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到宣汉工业园区的“企程”检察服务站申请监督,请求依法撤销公安机关所作出的撤销案件决定,并依法追究宣汉县某民营企业以及该企业原副总经理吕某某合同诈骗的刑事责任。
宣汉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充分利用调查核实权,同步采取“查公章真伪+做笔迹鉴定+询问相关当事人”三项措施,力争还原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办案检察官向公安机关调取宣汉县某民营企业的公章备案信息,查阅吕某某借用宣汉县某民营企业行政公章的记录,对比双方签订协议书的字迹并委托司法机构进行鉴定,最终证实协议上的印章不是宣汉县某民营企业的真实印章。
“现有证据确实无法查清宣汉县某民营企业行政印章到底是被谁伪造,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虽支付了50万元保证金,但宣汉县某民营企业将其计入了收入账目,且已退还,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办案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看着眼前的一摞摞证据陷入了沉思。
“虽然案件目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公安机关在履职的过程中未对双方签订协议书中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且在查明有犯罪事实但在未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简单撤销案件,属实体、程序双重违法。”办案检察官再次对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后认为,遂依法发出《通知立案书》,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跟进监督,同时检察官还积极与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和宣汉县某民营企业反复沟通磋商达30余次,终于促成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与宣汉县某民营企业重新签订合同,帮助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两家企业间长达4年的合同履行纠纷终于定纷止争。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涉企案件办理中,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以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纠正刑事诉讼违法、维护企业正当权益、化解企业矛盾,当好营商环境的维护者、促进者、服务者,更好地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法治保障。”宣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莉说。
合规整改
依法帮助民企再获生机
翻耕起垄、挖土施肥、打药除草……近日,达州市通川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回访辖区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草莓种植园时,看到田间大棚里一派忙碌景象。
据了解,庞某作为达州市通川区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非法占用农用地,涉嫌犯罪。达州市通川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庞某的行为符合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构成要件,但考虑到该案属单位犯罪,达州市通川区检察院便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加达州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犯罪嫌疑单位。通过检察官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到该公司当前发展势头良好,且庞某积极主动认罪认罚,“如果庞某被起诉判刑,对该公司来说可能是灭顶之灾。”经检察官综合考虑,为防止办理一案、垮掉一企,决定对涉案公司开展合规整改。
随后,该涉案公司立即按照要求进行合规整改,同时,达州市通川区检察院也会同第三方评估组织对该公司合规情况进行实地考察,督促整改。整改期满后,经第三方监督评估组评估验收认定该公司合规整改已达合格标准。随后,检察机关结合评估结果,组织召开公开听证,通过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依法对庞某作出不起诉处理。
针对该案反映出的问题,达州市通川区检察院还向区林业局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提出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林业资源保护法治宣传教育等建议。林业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开展流转土地、建设项目等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加强普法宣传,有效防止此类案件再发生。
“为依法依规推进全市涉案企业合规工作,达州市检察机关先后出台《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选人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机制,实行‘全面合规+专项合规’的分规模、差异化合规考察评估机制,同时对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的组成和职责、专业人员选任等进行明确和细化,确保‘合规方案’真合身、真管用。”达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盛在接受记者采访中说道。
达州市达川区检察院在办理1起异地涉企案件时,发现涉案企业均符合企业合规改革适用条件,便决定启动异地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同时,主动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纳入该院川渝协作大框架,与重庆市九龙坡区检察院签订《涉案企业合规异地协作办法》,积极邀请川渝两地多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协助该起异地涉企案件办理,委托重庆市九龙坡区检察院启动当地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通过对该起异地涉案企业合规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工作,出具企业合规审查第三方监督评估报告。
“该案由川渝检察机关共同协作,积极探索异地企业合规案件办理的新模式,不仅降低了司法成本,还破解了异地调查、监督考察等方面的困难,为同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借鉴,为企业保驾护航构建多方合作一体化工作机制,有效帮助涉案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达州市达川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谢杰表示。
对拟适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案件,达州市检察院统一审核把关,实施清单化管理、常态化调度,坚持“一案一台账、一案一跟进”,要求办理案件的基层检察院督促涉案企业立足经营实际,帮助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合规计划并限期整改落实到位,通过持续跟进监督,有效督促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切实将优质的合规个案办理转化为保市场主体、促经济发展的实际成效。
截至2024年1月,达州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15件,全面释放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法治红利。
点单服务
精准满足企业法治需求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有什么法治需求?企业是否有相关涉法涉诉问题?”连日来,渠县检察院检察长钱文军带领班子成员“兵分多路”,走访辖区10余家民企,了解发展需求以及法律诉求,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按照达州市检察机关开展“法治护航检企同行”专项活动要求,渠县检察院安排专人提前为辖区民企建立档案,主动跟进服务,努力为辖区民企提供“保姆式”贴心服务。结合办理的案件、案例,渠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积极帮助辖区民企认识理解企业运营所需的知识产权保护、企业权益维护等法律法规政策,营造更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推动辖区民企发展更加法治化、规范化、高效率。
这仅仅是达州市检察机关开展“法治护航检企同行”专项活动的一次实践,也是以法治方式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
企业是经济发展的活力源泉和重要力量。如何全面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更好为辖区民营企业提供便捷优质法律服务,达州市检察机关久久为功、持续发力。
在深入调研和沟通的基础上,早在2019年9月,达州市检察院与达州市工商联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主动与工商联建立联系协调机制,与行业商会、行业调解组织搭建非诉调解平台,建立健全衔接联运机制。为持续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2023年,达州市检察院统筹设立“企程”检察服务站,由企业“下单”提出需求,响应“接单”并“派单”,第一时间介入处理,实现牵线搭桥常态化。
谋定后动,满盘皆活。达州市两级检察机关迅速行动、有力落实。截至2024年1月,达州市检察机关帮助各级工商联或企业调解中心分析研判诉求179件,办理企业涉法涉诉需求、问题建议102件。
“企业发展到哪,检察服务就跟到哪!”达州市宣汉县民营经济主体达43729户,素来商贸繁荣、经济活跃。宣汉县检察院创新制定“直通快办”工作机制,在正达凯新材料有限公司、正原微玻纤有限公司等20余家民营企业设立检察联系点,为企业开展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化解等12次,堵塞法律风险漏点8个。
达州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企程”检察服务站作用,通过法律讲堂、“风险防控”大走访、“牵牛花”法治宣传等一系列措施,开展“点单式”服务民营企业法治活动,得到企业一致认可,实现了检察服务由“静态服务”向“动态互动”转变。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部分析班四班班长吕祖艳评价说:“达州市检察院到园区设立‘企程’检察服务站,就像春天里的‘及时雨’,让民营企业家们感到温润,也让他们在达州能够更加安心经营、专心发展、全心创新!”(闫军 付成家)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信息公开入口 达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蜀ICP备05031156号 川公网安备 51170202000231号主管:达州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170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