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十四五”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2018年,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编制印发了《达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8—2030年)》(达市府发〔2018〕20号),规划了达州市环境空气质量2030年达标。根据《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川府发〔2022〕2号)要求,达州市环境空气质量2025年达标。因此需要开展达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修订,加快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达州市开展《达标规划》编制工作,对于有效治理大气污染、切实改善空气质量、构建绿色低碳经济体系和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现经济产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互动并进、提升城市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丽达州”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川府发〔2022〕2号)、《达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达市府发〔2022〕18号)等有关要求,结合达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能源发展规划等内容进行编制。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3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大于90%,全市实现空气质量全面达标,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四、主要内容
《达标规划》由大气环境保护形势、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与空气质量改善措施、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四大板块构成。其中第三板块提出了十项重点任务与空气质量改善措施,分别为:一是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与产业结构,统筹环境资源。二是优化能源结构,推动资源能源高效清洁利用。三是深化工业源污染治理,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四是深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五是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严格移动污染源管控。六是强化城市扬尘污染整治,提升精细化管控水平。七是深化面源大气污染防控。八是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九是强化污染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十是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提升环境治理能力。
解读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解读人:王艺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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