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
为巩固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成果,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和扑救水平,日前,达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以下简称《命令》)。
《命令》明确
2024年全市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区、森林高火险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及时公布。布森林火险橙色和红预警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适时发布禁火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森林防火期内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吸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烧蜂、烧山驱兽、生火取暖、野炊、烧荒、烧田埂、焚烧秸秆、烧灰积肥、焚烧垃圾及其他野外非生产用火;确需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应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提交用火申请。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应经省政府林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按规定在林区要道、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景区等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和森林防火警示牌,凡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扫码登记,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
在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方面,《命令》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优化完善源头治理、风险管控的工作体系,突出森林公园、城市面山等重点区域,全覆盖、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台账及责任清单,实行销号整治。森林防火区的重点地段、重点目标和重要设施,相关责任单位应当开设防火隔离带,清除沿途、周边的枯枝落叶等可燃物,对电力、通信线路和石油天然气管道定期组织看守巡护和安全检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命令》还从实施分区分级精准管控、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强化宣传教育、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等多个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2119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