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方案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方案》(川办发〔2023〕19号),对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全面提升总磷污染治理水平,推进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提质升级,市政府于2023年11月30日印发了《达州市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压实治理责任。
二、主要目标是什么?
到2025年,总磷污染治理成效进一步巩固,排放总量进一步降低。渠江出境断面总磷浓度稳定控制在0.1mg/L以下;巴河、州河干流断面总磷浓度稳定控制在0.2mg/L以下;全市重点小流域国、省考核断面总磷浓度稳定控制在0.2mg/L以下。
三、主要任务
《方案》从工业源治理、生活源整治、农业源控制、河湖保护修复四个方面明确工作任务。第一个方面是深化涉磷企业污染治理,主要措施为科学合理开发利用磷矿资源、推动涉磷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涉磷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强化涉磷行业污染治理、提高磷石膏综合利用水平、深化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六个方面。第二个方面是加强生活源总磷污染治理,主要措施为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总磷管控、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第三个方面是强化农业源总磷污染综合防控,主要措施为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强化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严控水产养殖业总磷污染。第四个方面是加强河湖生态保护修复,明确要扎实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推进重点小流域污染治理、推进河湖水生态修复。
四、保障措施有哪些?
《方案》明确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市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总磷污染控制摆在突出位置,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要保障资金投入,探索构建财政资金支持、责任主体自筹和社会资本参与的总磷污染治理多元化投入机制。要强化科技支撑,推进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要严格考核监督,严厉打击超标或超总量排污行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总磷水污染防治,增强全民生态环境责任意识。
解读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解读人:武俊英
联系电话:0818—2389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