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我市防灾减灾救灾本质能力,2022年3月9日,我市印发《达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达市府办发〔2022〕10号),经过一年试行结束,较省级自然灾害救助预案启动标准偏高,根据现行防灾减灾救灾政策标准和启动响应条件,不符合我市实际情况,按照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要求,对《达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进行修订完善。
二、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达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制度规定,并参考南充、泸州市等地标准,并结合我市实际,将《达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进行修订。修订的内容主要是《预案》第四章信息报告内容。第五章自然灾害救助启动应急响应一、二、三、四级的条件,对启动响应条件进行调整,满足我市自然灾害救助需求。并通过书面征求各县(市、区)减灾委员会、市减灾委成员单位意见,对提出的意见已进行修改完成,并通过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最终形成《达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三、主要内容
《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共有八章三十一条。分别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灾害救助准备、信息报告和发布、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保障措施、附则。
第一章、总则,明确《预案》的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
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明确达州市减灾委员会为达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
第三章、灾害救助准备,气象、水务、自然资源规划、林业、农业农村、水文等部门(单位)及时向市减灾委办公室和履行救灾职责的市减灾委成员单位通报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第四章、信息报告和发布,明确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部门间共享工作。
第五章、应急响应,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一、二、三、四级。
第六章、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明确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工作。
第七章、保障措施,明确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宣传和培训等工作。
第八章、附则,明确术语解释、预案演练、预案管理、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等工作。
解读机构:达州市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刘秋
联系电话:0818—2386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