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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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达州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达市府函〔2023〕1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多渠道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成立达州仲裁委员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任:高武林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余世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市司法局局长

    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

    市工商联秘书长

  员:    市经信局总工程师

    市司法局副局长

陈明福  市财政局高级会计师

肖劲松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王大文  市商务局副局长

周光见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高级工程师

潘广建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朱德莉  四川文理学院法学教授

肖光庆  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高级经济师

赵秀梅  市投资有限公司高级会计师

达州仲裁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仲裁案件受理、仲裁文书送达、庭审记录、档案管理,指导和规范仲裁裁决行为,培训和管理仲裁人员,收取和管理仲裁费用,办理达州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务。秘书处负责人由市司法局指派兼任,仲裁秘书面向社会招录,招录人数由达州仲裁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达州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23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