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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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董代春等按期转正的通知

达市府函〔2023〕1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达州市第五届人民政2023718日第37次常务会议决定,以下人员所任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同意按期转正任职:

董代春为四川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潘传勤、李皓为四川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李红兵为达州市中心医院院长;

胡小琦为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

特此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23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