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不能“无人管”。为加强全市无人机飞行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飞行行为,日前,达州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开展民用无人机登记备案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即日起,达州市公安局将对全市范围内的民用无人机开展登记备案工作。
●登记范围。《通告》所称的民用无人机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自备动力系统,并从事非军事、警务、海关和应急飞行任务的航空器。
●登记流程。无人机持有者或单位携带无人机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地公安机关治安大队现场登记备案。
●法律责任。对未按规定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依照《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对公民个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企业或单位处1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其他事项。已持有无人机的单位和个人,应于7月20日前完成登记备案。2023年7月20日后购买无人机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7日内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
无人机登记备案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川区
登记单位:通川区公安分局
登记地址:通川区柴市街80号
联系人:苏警官15983866661
●达川区(含东部经开区)
登记单位:达川区公安分局
登记地址:达川区泰宁路333号
联系人:施警官18096266510
●万源市
登记单位:万源市公安局
登记地址:万源市东关路9号
联系人:胡警官13508256827
●宣汉县
登记单位:宣汉县公安局
登记地址:宣汉县鑫世纪公园城旁
联系人:王警官18081535543
●大竹县
登记单位:大竹县公安局
登记地址:大竹县北城大道一段
联系人:黄警官13982803339
●渠县
登记单位:渠县公安局
登记地址:渠县后溪街3号
联系人:徐警官13438557277
●开江县
登记单位:开江县公安局
登记地址:开江县淙城街15号
联系人:黄警官15760651333
●高新区
登记单位:高新区公安分局
登记地址:高新区物流港
联系人:黎警官13778360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