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创建工作,切实贯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体系,市政府决定成立达州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创建工作,推进创建目标、工作措施落地落实;研究审议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困难问题;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自身职责做好创建工作,督促检查创建任务完成情况。
二、组成人员
组 长:严卫东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唐志坤 副市长
成 员:袁陕川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目标绩效办主任
淳永奉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建桦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 杰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吴 燕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 伟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杨 勇 市经信局局长
邓 剑 市教育局局长
李国洲 市科技局局长
许高山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李 敏 市财政局局长
朱宏尚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卢玲宁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牟道勇 市商务局局长
陈杰勇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 佐 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肖启义 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行长
林鹏程 达州银保监分局局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杰勇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参加。领导小组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执行。
(三)领导小组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各部门(单位)报送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报告,视情况建议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报情况、部署工作;各成员单位负责办理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进展情况。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