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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贯彻落实《四川省“十四五” 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22〕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

《达州市贯彻落实〈四川省十四五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9


达州市贯彻落实《四川省十四五地方志

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十四五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推动全市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的重要作用,根据《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和《达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职责使命,紧紧围绕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育人、资政功能,促进地方志三个服务不断深化,推进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北翼振兴战略支点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2025年,全市依法治志和修志、读志、用志水平显著增强,第三轮修志工作全面启动。市县两级地方综合年鉴编纂一年一鉴,实现当年卷当年公开出版,志鉴质量明显提高。稳定提升地方志人才队伍水平,加强对社会修志的指导和管理,基本形成地方志编修、理论研究、质量保障、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地方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地情网站、地情数据库等地情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地方志存史、育人、资政功能充分彰显,服务中心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能力水平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抓好志鉴编修

1.抓好乡镇(街道)、村(社区)志编纂。按照《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乡镇(街道)、村志编纂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志发〔202114号)和《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乡镇(街道)志、村志编纂有关规范的通知》(川志函〔202170号)要求,抓好编纂规划制定、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工作。

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志编纂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县级地方志工作部门负责所辖区域乡镇(街道)、村志编纂工作总体规划制定、编纂进度检查和成果审查验收。各乡镇(街道)、列入编纂规划的村(社区)要成立编纂委员会,组建编写班子,负责资料搜集、篇目设计、志稿撰写、评审等工作;要为乡镇(街道)志、村(社区)志编纂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志书的出版、印刷经费要列入本单位支出预算;已完成志书编纂出版的乡镇(街道)、村(社区),不再组织编纂。

2025年底前,完成国家命名的名镇名村志编纂;2026年底前,完成经济文化强镇强村志编纂;2028年底前,实现乡镇(街道)志编纂全覆盖。

鼓励支持做好特色村(社区)志编纂,助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乡镇(街道)、村(社区)志编纂。

2.推进年鉴编纂。巩固两全目标成果,持续抓好地方综合年鉴编纂,确保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当年卷当年出版。开展《达州高新区建设年鉴》《达州东部经开区建设年鉴》编纂工作。开展地方综合年鉴简本编纂工作。

3.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启动筹备。总结第二轮修志工作经验,科学编制第三轮修志规划。开展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背景下修志方式研究。2025年,第三轮市、县(市、区)地方志书编纂工作全面启动。

4.做好重大专题志书编纂。落实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抓好扶贫志、全面小康志编纂工作,做好服务现实、贴近民生重大专题志书编纂工作。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做好重大专题志书编纂。

5.鼓励部门(单位)开展志鉴编纂。鼓励编纂部门(行业)志,鼓励普通高等学校编纂出版年鉴。鼓励高等院校及具有20年以上建校历史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编纂志书。

(二)提升志鉴编纂质量。

6.依法收(征)集地方志资料。建立完善地方志资料收(征)集、保存、管理制度,推行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拓展资料收(征)集范围和渠道,建立能够全方位适应地方志编纂、地方志事业发展和方志文化建设需要的地方志资料保障机制。建立部门(单位)大事记辑录和报送制度,开展《部门(单位)大事记》编纂出版工作。

7.严格地方志审核把关制度。严格落实资料报送、志稿评审、质量评价、审查验收、出版审批等制度,提升依法治志水平。持续做好地方综合年鉴质量抽查和编纂篇目质量审查工作。健全和完善修志编鉴业务制度和主编责任制,落实审查制度,将志鉴内容审查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范畴,严把志鉴质量关。

8.深入推进志鉴精品工程。鼓励和支持志鉴精品佳作申报全国、四川省的地方志优秀成果奖和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鼓励申报国家级、省级年鉴精品工程。

(三)深化方志开发利用。

9.抓好地方文献整理研究。深入推进达州旧志、史料文献的整理及点校工作,完成《乾隆直隶达州志(译注)》编纂出版。鼓励单位和个人从事地方志文献开发研究。

10.加强地情普及读物编纂。各地结合当地特色,编写志鉴简本、地情书籍、地情手册、乡土教材、专题资料等普及读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1.加强史志成果转化。开展志鉴成果多样性、通俗性转化,推出一批有代表性的地情资料成果。紧密围绕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加强志鉴成果研究分析,开展专题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资政报告,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历史借鉴。

12.做好历史文化宣传弘扬。办好方志达州微信公众号和政府官网地方志专栏,推进方志新媒体建设。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巴文化,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志文化成果。持续深化史志七进,广泛开展地情宣传和历史文化传播。

13.加快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推动互联网+地方志向更高水平发展。全面推进志鉴出版物数字化工作,通过四川数字方志馆公开发布,提供数字化阅读、检索。

三、保障措施

(一)法治保障。全面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面向社会宣传有关地方志的法规规章,提升依法治志意识。定期开展调研检查,重点检查两条例、一办法落实情况,依法纠正执行不力和违法行为。

(二)制度保障。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地方志工作机制,深入落实一纳入、八到位要求,建立完善目标考核责任制、督查通报制、年度绩效考评制,及时解决地方志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消除影响地方志事业发展的不利因素,确保地方志事业依法有序开展。

(三)人才保障。健全地方志工作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地方志工作引才育才机制,健全分层分类培训机制,加强对新任负责人、志鉴主编(总纂)和修志人员培训,有序推进人员交流、轮训、调训等工作。加强地方志专家库建设,广泛吸纳各领域专家学者和熟悉地情的各界人士参与地方志工作。

(四)宣传保障。大力宣传地方志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就、地方志工作者对当地文化建设的新贡献。深入挖掘地方志资源的历史价值和现实价值,强化共享理念,利用电视、报刊、网站、微信等媒体,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地方志、宣传地方志,使地方志成果更好地贴近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