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动车噪声污染防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日,达州公安交警发布通告:12月20日起,调整达州市中心城区机动车禁鸣喇叭区域。
禁鸣范围
环城路嘉祥路口—环城路产业大道路口—环城路凤凰大道西延线路口—环城路秦巴大道西段路口—环城路西河路路口—环城路七河路路口—环城路金龙立交路口—环城路斌郎大道路口—高速公路达州站路口—万达路七里街路口—南滨路一段南国大道路口一犀牛大道龙王潭街路口—犀牛大道江湾城路口—达宣快速通道犀牛大道路口—徐家坝高速出口路口合围区域内、以及犀牛大道龙王潭街路口—犀牛大道达宣快速通道路口全线。
禁鸣时间
全天24小时。
禁鸣对象
所有机动车(含摩托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警报器,在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喇叭和警报器。
违反此《通告》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处5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