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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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追授)张超、罗军章等4人 “见义勇为勇士”称号的决定

达市府发〔2022〕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近年来,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加快推进平安达州、法治达州建设进程中,涌现出了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紧急关头,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积极参与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帮助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谱写了时代正气之歌,弘扬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推进达州改革发展注入了强大的精神动力。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相关规定,市政府决定授予张超、刘平、曹双全等3见义勇为勇士称号,追授罗军章见义勇为勇士称号。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他们奋不顾身、舍己救人、无私奉献的崇高品质和大无畏精神。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广泛宣传见义勇为英雄事迹,不断完善先进人物表扬激励机制,健全权益保障和服务管理体系,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见义勇为人员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推动平安达州、法治达州建设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授予(追授)见义勇为勇士称号名单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2295


附件

 

授予(追授)见义勇为勇士称号名单

 

    万源市大沙镇关庙坝社区居民

罗军章  万源市大沙镇龙井碥村村民

    渠县三汇镇客运公司职工

曹双全  渠县贵福镇贵福社区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