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为鼓励先进、发扬成绩,按照《四川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决定对全省200个第一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予以命名。其中,我市10个村(社区)荣获示范称号。
据悉,按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工作要求,司法厅、民政厅共同组织开展了第一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经民主推荐、实地考察、严格审核、媒体公示等程序,此次共推荐申报了200个村(社区)参评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省司法厅、省民政厅进行汇总复审,将拟命名的名单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并报省司法厅党委会审议通过后,综合确定了第一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其中,我市有10个村(社区)荣获示范称号,具体名单如下:
达州市通川区西城街道石岭社区、达州市通川区蒲家镇钟庙社区、达州市达川区百节镇肖家村、达州市达川区管村镇蹇坝村、万源市白沙镇工农街社区、宣汉县南坝镇花滩社区、大竹县石河镇新华社区、渠县天星街道滨江社区、渠县岩峰镇月光社区、开江县任市镇红旗桥村。(闫军 吴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