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达州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召开座谈会,就《达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各方意见。
会上介绍了文件的起草背景、起草过程及改革内容。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从制度层面做出的重大医保改革安排,我市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关于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的实施办法》精神和要求,将在职职工原来从统筹基金划入个人账户的一部分资金不再划入,退休人员从统筹基金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资金,全部留在统筹基金用于报销职工普通门诊费用,实现全体参保职工之间的共济保障,此项政策适用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与会代表积极讨论,对门诊限额设置、待遇保障等内容提出具体建议意见,市医疗保障局相关人员现场作出了回应,会后还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征求专家意见。
据了解,市医疗保障局将结合座谈会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设计,细化工作举措,在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的前提下,确保改革平稳推进,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刘继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