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开江县聚焦“关键少数”执行经济决策权、政策执行权、经济管理监督权和遵守廉政规定相关情况,紧盯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关键环节,健全“闭环”式监督链条,推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为“一把手”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一环。
事前“敲钟提醒”
确保警示到人
建立“一单一书一表”预警机制,时刻为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敲响警钟。围绕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系统梳理贯彻方针政策、大额资金使用等10个方面43个风险点,形成《风险提示单》,年初点对点发放至各单位“一把手”手中,要求对照检查,防范风险。扎实做好干部任前谈话、任前提醒工作,及时送达新任、转任领导干部《任前告知书》,分类明确履行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11个方面工作要求,督促领导干部上岗即履责,自觉管好“钱袋子”,主动算好“生态账”。推行离任(岗)工作交接备案机制,重点围绕“三重一大”事项,建立《离任(岗)交接表》,严格落实本行业部门党委(党组)、县级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报备制度,确保履责无缝衔接。
事中“靶向体检”
确保诊断到底
发挥经责审计反腐倡廉“尖刀利刃”作用,深挖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过程中涉腐问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8个部门联合成立经责审计工作联席会,抽调5名专业骨干组建经责审计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经责体检”大抽查。聚焦项目建设、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涉资重点工作,对县财政局、县卫健局等25个部门30余名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审计,重点查看重大经济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廉洁从政四个方面的情况,全面查找程序性、规范性、失误型问题,移交线索10余条。并及时召开经责审计结果会商研判会5次,客观分析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审计相关情况,形成综合审计报告5篇,确保审计结果科学全面客观。
事后“铁面惩治”
确保匡正到位
积极推行审计问题整改销号机制,逐项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责令限期整改,采取“回头看”方式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监督,扑灭问题反复苗头,提高问题整改实效。坚持重拳出击“惩贪治腐”,涤净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对问题较多的20余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等组织处理,对4名违纪违规干部予以纪律处分,并将审计结果纳入干部人事档案和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引导广大干部自觉树立敬畏法律法规、履行经济责任、严守廉政防线的政治自觉。(程科 田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