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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全市水电站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22〕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压紧压实水电站安全监管责任,形成工作长效机制。现将加强全市水电站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部门分类负责和县级政府属地管理为主的水电站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由市水务局牵头,发展改革、应急、经信、国资、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配合,共同负责全市水电站运行安全监管工作。市级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督导和指导服务作用,加强对各县(市、区)、达州东部经开区水电站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对装机容量1万千瓦及以上的水电站实行重点行业监管。

(一)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1.市水务局负责职责范围内水电站及其大坝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水电站防汛安全工作。

2.市发展改革委在市级权限范围内开展河流水电规划编制、水电站项目审批(核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风险管控要求,负责省级及以下层级核准的水电站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四川能源监管办做好以发电为主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的大、中型水电站及其大坝运行行业安全监督管理。

3.市应急局依法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将水电站纳入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督促有关行业部门做好水电站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水电站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市经信局负责电力运行安全监管工作和职能职责范围内的电力行业执法监督。

5.市国资委负责指导督促市属国有电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水电站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7.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航电工程建设期间安全管理。

(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本辖区内水电站安全工作负责,参照市级部门职责分工,明确本区域水电站安全监管的牵头部门和相关部门监管职责。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水电站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类水电站企业的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认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严格依法生产经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安全投入到位、教育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不断提升企业安全水平。

二、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健全工作机制。实行水电站责任清单制、任务清单制、督查清单制、责任与任务承诺书三单一书工作制度(清单内容由市安委会另行印发)。建立市领导干部包县、县领导干部包乡镇、乡镇领导干部包水电站的责任清单制度,压紧压实一对一包保责任。分类建立健全属地政府、行业监管部门、水电站企业的安全生产任务清单制度,明确各自重点工作和具体任务。建立市、县两级水电站安全生产督查清单制度,根据督查评价结果,对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单位运用两书一函等机制进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层层签订水电站安全生产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市级水电站牵头管理部门负责与县(市、区)水电站牵头管理部门签订,县(市、区)水电站牵头管理部门负责与属地水电站企业签订,形成责任明晰、程序规范、措施完善、便于操作的长效化治理工作机制。

(二)强化联合执法。各县(市、区)、达州东部经开区要持续深入开展水电站安全专项整治,建立水电站风险等级数据库和问题隐患清单,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将安全隐患分级纳入市、县(市、区)安委会挂牌督办,对安全隐患突出,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水电站,依法依规进行关停。

(三)监管服务并举。市级监管部门和县(市、区)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水电站的指导服务,督促电站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寓监管于服务,以服务促发展,实现安全与发展共赢。要在联合执法检查中,积极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分级分类精准施策,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漏洞的重点企业加强针对性检,对被检举揭发、存在突出问题的要点对点检查、一对一帮助,避免执法过程简单化、执行政策一刀切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水务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的全市水电站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定期召集成员单位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解决相关问题,安排部署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职能部门要加强配合,建立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机制,原则按照省市部门上下对口要求牵头办理上级部门关于水电站监管工作相关部署,避免推诿扯皮、监管缺位等现象发生。

(三)加强队伍建设。市水务局要落实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履行好牵头作用,会同发展改革、经信、国资、市场监管等部门,组建全市水电站安全监督专家库,为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支撑;各县(市、区)、达州东部经开区要加强监管人员队伍建设,抓好教育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附件:全市水电站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426

 

 

 

 

 

 

 

 

 

 


附件

 

全市水电站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长:    副市长

副组长:王鸿钊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晓华  市水务局局长

  员:李华辉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文鹏飞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尹德彬  市经信局副局长

           刘玉  市水务局总工程师

      吴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安全总监

         何朝洪  市国资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李晓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玉、李华辉、尹德彬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刘玉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