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促进玄武岩纤维产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
促进玄武岩纤维产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
根据《中共达州市委 达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达市委发〔2021〕3号),为促进达州高新区玄武岩纤维(以下简称玄纤)产业加快发展,助力达州高新区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结合达州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支持技术创新
加快玄纤基础理论和应用科学研究,重点对玄纤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产品研发、成果转化项目给予奖励。每年从玄纤专项资金中安排200万元,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方式支持实施一批玄纤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玄纤科技基础设施项目按投资额的20%予以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玄纤及其复合材料生产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1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认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优势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专利权人为单位(或个人)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国内授权专利,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件、0.8万元/件、0.3万元/件。对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同承担突破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并在达州实现产业化的产学研项目,给予企业50万元奖励。
二、完善产业链条
加大玄纤价值链、企业链、供需链和空间链建设研究。鼓励原丝生产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加大政府、企业针对玄纤产业链条精准招商力度,实施延链补链行动,重点招引玄纤复合材料生产企业和与玄纤相关的下游终端产品生产企业。对在达州高新区新建、技改的玄纤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含)以上的,根据其实际设备投资额,给予3%奖励,单个项目最多不超过200万元。支持开发轨道交通、航空航天、军工、市政桥梁、节能环保、竞技自行车、现代绿色低碳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等下游高附加值领域玄纤复合材料产品,对开发并投产单品产值达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内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品产值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支持标准制订
支持本市相关企业和其他社会机构参与玄纤应用技术规范、规程制订。对主持制订玄纤相关国家、国家军用、行业、地方标准的,按照一个标准总计分别给予1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补助;对参与制订或主持修订上述标准的,分别按同类补助标准的50%、50%、30%、20%补助;对参与修订上述标准的,分别按同类补助标准的25%、25%、15%、10%补助。市内多家企业或机构同时参与同一标准制订、修订,既有主持单位又有参与单位的,由主持单位商参与单位分配补助;仅有参与单位的,按照上述补助标准平均分配。
四、鼓励发展壮大
在市内注册的玄纤及其复合材料生产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80万元一次性奖励,以后每跨越一个5亿元台阶,再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升规的玄纤及其复合材料生产企业,在市级升规入统奖励外玄纤专项资金再匹配10万元奖励资金。对列入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列入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或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五、支持示范推广
成立玄纤产品推广使用工作专班,制定年度玄纤产品使用计划,在全市举办玄纤产品推介会。相关部门及时将市内生产的玄纤产品优先列入造价信息目录,全市政府性工程项目、国有企业建设项目推荐使用玄纤产品,鼓励项目业主按程序采购使用本地优质玄纤产品。鼓励项目设计单位优先设计使用玄纤产品,对所设计方案被采纳使用的玄纤产品达200万元以上的,给予项目设计单位使用额度2%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30万元。对采购我市玄纤产品的法人单位,年累计采购达100万元以上的,给予采购额2%的奖励,单个项目(单位)年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鼓励企业“走出去”,对参加由政府主导的国际国内重大投资经贸活动,每次给予1万元参展补助。
六、降低要素成本
支持园区企业“打捆”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通过加强需求侧管理和给予补贴的方式,实现达州高新区所有玄纤及其复合材料生产企业用电成本不超过0.55元/度、用水成本不超过1.86元/吨、用气成本不超过1.88元/立方米。严格执行四川省关于实施财政金融互动的政策措施,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玄纤及其复合材料生产企业贷款,按人民银行最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0%予以贴息,年度贴息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对进入园区标准厂房孵化培育的玄纤及其复合材料生产企业,前3年免收租金,后2年减半收取租金(简称“三免二减半”);租用其他投资建设的厂房,自投产之日起,按“三免二减半”给予补贴,其补贴计算基数参照企业生产地租用标准厂房的租金额度计算。
七、提升质量品牌
鼓励玄纤企业参加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对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积极引导玄纤及其复合材料生产企业、研究机构参加达州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对获奖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奖个人(巴渠工匠、质量人才)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并积极推荐参与四川省天府质量奖评选。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产品一次性给予60万元奖励,首次获得四川省“天府名品”认证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通过现代媒体大力开展玄纤品牌推广,每家企业每年可获得不超过其品牌推广实际投入1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八、支持军民融合
加快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鼓励市内玄纤企业大力开发军工产品,对当年获得省内外军工企业订单的,按订单实际发生额的10%给予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承担军工装备预研和研制任务的企业,按实际研发成本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本措施涉及资金从市玄纤产业发展资金中列支,企业可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申报补贴或奖励资金,不重复享受。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