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3月1日起我市正式启动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首批证件申领时间将持续至12月31日。
据悉,优待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简称。优待证申领对象必须建档立卡、信息完善,其申请方式有两种:一是现场申请。可向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就地建档、完善信息。二是入户办理。针对年龄较大、无自理能力等不便到现场的申领对象,可由本人及亲属联系就近的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入户办理。申领对象可提前联系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妥善准备好各类申领所需的材料及证件,便于一次性办理成功。(罗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