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公开招募医疗机构投放机动车驾驶人
自助体检设备入驻车管服务大厅通告
[2022]第1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放管服”便民措施,方便群众“一站式”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减少群众往返、排队等候时间。达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拟在支队车管服务大厅开办机动车驾驶人自助体检业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入驻。相关入驻要求如下:
一、医疗机构
按照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39号令)和“放管服”相关要求,入驻医疗机构为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或符合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具体资质以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定为准。
二、自助体检设备
(一)自助体检设备由入驻医疗机构免费提供,所需设备具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软件安全测试报告及相关资质;
(二)体检数据可写入公安网“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和互联网“12123”综合服务平台;
(三)自助体检设备具备“人机交互”功能,群众可根据系统提示自助办理机动车驾驶人体检业务。
三、责任义务
(一)入驻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39号令)要求的机动车驾驶人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开展体检工作;
(二)入驻医疗机构对体检数据结论负责,对体检结论实时远程审核,并在《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上提供电子签字、电子盖章;
(三)入驻医疗机构要在支队车管服务大厅配备专门工作人员现场导办体检业务,工作时间与交警支队车管所工作时间保持一致;
(四)入驻医疗机构负责自助体检设备的运行维护、优化升级等事项,并负责支付由此产生的耗材、网络、用电、人员工资等开支。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请与达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联系。联系电话:0818-2520343,黄警官18982875577;监督电话:0818-2524702。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