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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达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办理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21〕1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经开区筹备组,市级各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达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考核细则》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22


达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办理工作考核细则

 

为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提案(以下简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现质效并举,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一条  考核组织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条  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严格办理标准,注重办理实效,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工作效能的原则。

 

第三条  考核内容

考核基础分为100分,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主要包括工作责任、办理时限、答复质量、意见反馈、经验信息、结果公开、督促检查、综合评价(详见附件)。

 

第四条  加分事项

1.承办数量。建议提案主办件基数为10件,承办量每增加5件加0.1分,满分为5分;协办件基数为15件,承办量每增加5件加0.1分,满分为5分;重点建议提案主办单位另加0.2分。

2.办理效果。办理回复件符合A类的,达到年办理建议提案总量(不少于3件)50%以上的,加0.3分。

3.书面肯定。办理工作受到省级领导及以上书面肯定的,每件次加0.5分;受到市级领导书面肯定的,每件次加0.3分,同一建议提案受到多个领导书面肯定,不重复加分,以最高标准计分,满分为5分。

4.通报表扬。受到省委、省政府及以上通报表扬的,每件次加0.5分;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的,每件次加0.3分;受到市政府督查室通报表扬的,每件次加0.2分,满分为5分。

5.信息刊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信息在国家级媒体刊用的,每条加0.5分;在省级媒体刊用的,每条加0.3分;在市级媒体刊用的,每条加0.2分(单位信息公开栏刊载除外),同一信息在多个媒体刊用的,以最高标准计分,不重复加分,满分为5分。

 

第五条  结果运用

1.绩效考核。市政府督查室于年底前实施考核,将各县(市、区)及市级有关单位考核得分折算计入目标绩效考核总分,并将考核得分情况进行通报。

2.批评问责。每年年度考核排位后三名的单位,于考核结果通报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作出书面说明连续两年年度考核排位最后的单位,按照“两书一函”制度进行约谈,并扣减绩效考核2分;连续三年年度考核排位最后的单位,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减绩效考核3分。

 

第六条  其  他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达州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附件

达州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考核项目

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考核分

考评

得分

工作责任

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制度健全,有承办机构和承办人员,并确定一名建议提案工作联络员,否则不得分;联络员更换后不及时向市政府督查室报告造成工作被动的,每次扣0.3分。

5

 

建立建议提案工作台账,及时完善更新台账内容,否则不得分。

2

 

涉及多个单位的建议提案,除交办错误或极不利于工作推进的情况外,原则上以网上首次交办为主,否则每变更一件扣0.1分。

5

 

办理时限

在建议提案交办通知发出后,承办单位务必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签收,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建议提案,请提出详实的改办理由和充分依据,于10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督查室书面反馈,延期反馈的每件扣0.1分,除交办错误外,原则上不再受理变更要求。

10

 

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超过办理时限的,每件扣0.2分。协办单位在正式交办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建议提案办理意见书面报送主办单位,否则每件扣0.3分(如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如期完成的,协办单位应书面说明理由并征得市政府督查室同意的除外)。

10

 

答复质量

与人大代表、提案者做到件件面商沟通,否则每件扣0.3分(因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主观意愿不能面商的,承办单位应书面说明理由并征得市政府督查室同意的除外)。

5

 

答复内容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符合达州实际情况,否则每件扣0.2分。

5

 

答复格式规范,称谓正确,文字准确精炼,语气诚恳谦和,否则每件扣0.2分。

5

 

答复类别标注要准确,否则每件扣0.1分。

5

 

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反馈意见为满意的答复件,达到年办理建议提案总量80%以上,否则不得分。

3

 

意见反馈

人大代表、提案者未收到书面回复及《反馈意见表》的,每件扣0.3分。

7

 

人大代表、提案者对首次答复不满意(因客观条件限制解决不了而不满意,并经市人大人代工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认定的除外),每件扣0.5分;再次办理后,人大代表、提案者仍不满意的,每件再扣1分。

10

 

经验信息

建议提案工作经验信息,各县(市、区)年度被采用至少3条,达州高新区、达州经开区筹备组被采用至少2条,各市级主办单位年度被采用至少1条,否则不得分。

5

 

结果公开

答复建议提案1个月内,各地各部门在政府及部门网站主动公开办理结果,并将公开内容报市政府督查室,否则不得分。

3

 

督促检查

受到省委、省政府及以上通报批评的,每件次扣0.5分;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每件次扣0.3分;受到市政府督查室通报批评的,每件次扣0.2分。

5

 

答复不负责任,并由此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每件扣1分。

5

 

综合评价

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对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质量、进度、态度等和重点建议办理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5

 

市政协提案委对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质量、进度、态度等和重点提案办理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