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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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2008年防灾救灾减灾工作的意见

达市府发〔2008〕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近年来,我市自然灾害频繁加剧发生。预测分析2008年全市总降水量较常年略偏少,年平均气温较常年略偏高,局部地区发生旱涝灾害、地质灾害、农林作物病虫害、森林火险等灾害的概率较大。为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现就2008防灾救灾减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一)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结合近年来自然灾害发生的规律和特点,修订完善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救、森林防火、植物病虫害防治、地震救助等防灾救灾应急预案,对响应等级、职责分工、组织指挥、力量部署、处置程序、人员救助和物资保障等作出具体规定和明确要求,健全完善相互衔接、完整配套、科学规范的应急预案体系。

(二)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抓好自然灾害各类应急预案的实战演练,对总体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和有关保障预案要加强组织实施,定期组织专业、非专业和综合性的灾应急演习演练专业救援人员要熟悉应急处置程序和技能,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社会群众要掌握自救和互救技能,增强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和实战性。

二、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三)坚持六长会商制度。建立六长会商制度,及时研究分析灾害趋势,研究落实防灾救灾减灾措施。重大灾害性天气发生后,气象、水文、国土、水利、农业等部门要加强经常性会商工作,切实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加强监测预警。建立和完善各类监测体系,实行专业监测与群众监测、现代监测手段与传统监测手段相结合,对预报的重大灾害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和有关部门、单位发布预警信息。气象、水文、防汛部门要严密监视天气和雨情、水情、旱情发展变化,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加强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监测巡查,林业、农业部门要加强森林火情、农(林)有害生物灾情的监测预报工作,防汛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堤段、病险水库、重点水利工程的监测预报工作。

(五)搞好灾情评估。建立和完善灾害评估体系,认真搞好自然灾害的灾后调查研究和评估工作,从灾前、灾中、灾后的防灾救灾中查找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教训,为更好地指导抗灾救灾工作和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供科学依据,制定落实科学、合理、实用的防灾救灾减灾应对措施和办法

三、加强应急救灾体系建设

(六)规范救灾应急管理。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健全信息报告体系、应急响应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救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重点抓好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建设,规范灾害信息报告和救灾指令发布程序。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建设,健全市、县(市、区)、乡(镇)政府三级灾害应急机制和应急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灾害应急响应、处置等管理职责,强化县(市、区)、乡(镇)政府先期应急处置的主体责任。

(七)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充分调动各种社会资源,把政府管理与全民参与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各方参与、军民结合的救灾工作应急联动机制。落实汛期、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收集、传递和处理灾害信息。加强救灾工作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提高部门协同作战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抓好抢险救灾应急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落实抢险救灾专用装备、物资和器材储备。建立驻达部队、武警、预备役民兵参加抢险救援联系协调机制以及110119120等应急力量的协调联系机制,充分发挥红十字会、慈善会、志愿者队伍和群团组织在抗灾救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扎实抓好防汛抢险、抗旱服务、地质灾害抢险、森林防火、防雹增雨、有害生物防治、民政救助以及市政、交通、卫生、公安、通信等应急救援专业队伍、非专业队伍建设。加强应急救援专用器械、物资、防护用品装备建设,充分发挥驻达部队、武警、预备役民兵在应急抢险中的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四、加强灾后重建体系建设

(九)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切实解决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及时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药品等必备救灾物资,保证受灾群众“五有”、“两不”。立足于防大疫、抗大疫,抓好灾后防疫防病工作确保灾后无疫病发生。抓好救济救助、司法救助、心理援助、保险理赔等后期处置工作。加强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趁火打劫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灾区人心安定,社会稳定

)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加强对重建房屋设计、施工方面的指导,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合理选址,提高建房质量和抗灾能力。积极组织调拨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派出农技人员指导受灾群众抓紧补种改种适季的农作物,努力提高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产量。通过减免税收、提供小额贷款和生产性救灾补助政策,鼓励、支持受灾群众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抓紧恢复工矿商贸企业生产,确保灾后生产恢复和市场供应。

五、加强减灾保障体系建设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抗灾救灾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把抗灾救灾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乡(镇)、村、组和企业等基层单位,确保救灾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到岗位、到人头。灾害发生后,乡(镇)、村级组织要在第一时间组织群众快速疏散和安全撤离,防次生、衍生灾害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二深化减灾管理宣传加强灾害应急知识宣传培训,大力开展防灾减灾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切实做好中小学生、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和志愿者防灾减灾教育培训工作广播、电视、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版)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各种自然灾害发生、避让以及自救等知识(常识),提高社会各界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

(十三)严格灾情信息报送。严格按照《达州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规定》(达市委办发〔200767号)关于突发事件报告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时限等要求,认真做好灾情信息报送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规范灾害信息报告和救灾指令发布程序,重大、特别重大灾害信息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市委、市政府市政府救灾办、应急办报送灾情信息,原则上不得越级报告。各县(市、区)要在乡(镇)、村、组建立自然灾害信息()联络员,确保灾害发生后,信息能够在第一时间及时传递。

(十四)加强救灾款物管理。建立多元化投入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体系,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救灾资金,以备抗灾救灾急需。严格救灾款物专账专户储存和审计监督制度,完善救灾款直补灾民的分配办法,把救灾款物发放纳入乡镇、村社政务公开工作内容,确保救灾款物发放和使用中的公开、公正。监察、审计、财政、民政、救灾等部门要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做好年度检查审计,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救灾款物安全有效使用。

 

 

 

 

                  ○○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