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主管单位 达州市人民政府
委印单位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出版 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部
总 编 辑 朱清华
责任编辑 赵季平
编 辑 罗旭玲
地 址 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2号
电 话 0818-2101939
邮 编 635000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09〕2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办函〔2009195号)精神,切实提高我市公文办理质量和公文运转效率,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逐级报文。各地、各部门应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行文关系。凡报送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室,下同)的公文,应按程序逐级审批后,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市直部门向市政府报送。市直部门管理的直属局、市属企业和行业协会原则上不直接向市政府请示或报告工作,工作中确有需要请示或报告的事项应由主部门向市政府报文;遇有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市直部门管理的直属局、市属企业和行业协会需直接向市政府请示或报告工作时,应同时报送主管部门。

二、统一归口报送领导。各地、各部门报请市政府审批的公文,由市政府办公室按照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呈批,如涉及市政府其他领导同志的,根据需要由市政府分管领导转请其核批,重大事项报市长审批。各地、各部门不得将应报请市政府审批的公文直接报送市政府领导同志个人,市政府领导同志直接交办的个别事项和确需直接报送审批的敏感绝密事项、重大突发事件以及部分涉外事项除外。

确需向市政府领导同志个人报送公文时,原则上不得多头分送;确需分送的,应在首页注明分送情况。

三、规范公文审签。各地、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公文,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或审核。报送重要事项的公文,必须由主要负责人签发,主要负责人外出期间由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

各地、各部门每年年初需将主要负责人和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名单书面市政府办公室,如有变化及时告知。

四、充分协商或会签。报请市政府审批的事项,凡涉及多个地区、部门职责的,牵头地区、部门事前必须主动与相关单位充分协商、形成一致意见,然后经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会签联合报市政府审批;或者由主办单位报文、涉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市政府审批。地区、部门之间有分歧的,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协商,协商后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办理建议,与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会签后报市政府决定;同时,主办单位应在正文后附协商过程说明和各意见,负责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单位之间征求意见或会签文件时,除主办单位另有时限要求的以外,有关单位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回复,有关单位应当与主办单位沟通并商定回复期限及方式。否则,主办单位可视其为同意,并据此继续办理有关公文,但应当在报送市政府的公文中说明有关情况。

五、及时办理并反馈。对市政府领导同志明确要求地方或部门办理并报告办理结果,及批请地方或部门负责人研究处理的批示件,地方或部门应抓紧办理,及时向市政府反馈情况,并附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单复印件(若是原件转出的,要将全套原件转回)。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多个地区、部门的,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其他单位沟通、协商,并汇总办理情况上报,相关单位积极配合。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较长时间反馈办理情况的,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办公室说明,定期报告办理进展情况。对市政府办公室交办各地、各部门的公文,相关部门要抓紧研究提出明确意见,按照限要求并符合交办文件反馈要求以书面形式直接送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交办业务室,通过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报送要在备注栏注明交办业务室。

对市政府领导同志批请地方或部门负责人参阅参考等参阅性文件,可以不单独行文回复,重要事项除外。

六、坚持一文一事。报送市政府的请示事项应一事一报,并在文尾附注处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七、实事求是标注缓急程度。根据工作需要,自公文送达之日起,需市政府10个工作日内批复的,标注为急件;需5个工作日内批复的,标注特急件;特别紧急事应注明时限要求。通过机要交换渠道或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报送的紧急公文,要同时在信封上或系统内标注与公文一致的缓急程度。标注为特急件的紧急事项,除突发事件和领导同志特别交待办理的外,必须在文中说明紧急原因及在本地、本部门的办理过程。报送急件、特急件时,应及时主动与市政府办公室相关室衔接沟通,以免延误和遗漏。

各地、各部门需请示市政府的事项,要给市政府领导同志留出足够的研究、决策时间,一般事项不少于10个工作日,紧急事项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准确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有关规定在公文首页上准确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可以公开发布的文件应在文尾注处加以说明。

九、其他需规范事项。各地、各部门向市政府报送的公文,公文要素须齐全准确。非密件和附件不长的文件原则上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报送其余纸质报送的必要时需同时附刻光盘电子文件或优盘电子文件,请示、报告类纸质文件报送份数要符合要求(一式5份)

十、加强公文报送工作管理。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公文报送有关规定。对不符合要求上报的公文,市政府办公室将按规定退回报送单位依规范程序重新报文。市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地、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公文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适时通报,并将此纳入综合目标考核。

 

 

○○九年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