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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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2009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 项目建设进度的通知

达市府函〔2009〕293号

达县、宣汉、万源市、大竹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近日,通过对我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检查发现,部分项目县存在对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认识不够、实施进度慢、县级配套资金不到位、整合资金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为推进我市2009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建设,按时完成中央、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是我市近年来中央、省、市投入最多、整合资金最大的涉农项目,是财政部、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实施绩效考核的重要项目。我市是今年全省实行竞争性淘汰方式下,争取项目和资金最多的市(州)之一,体现了省上对我市的关心、关照。今年项目实施的效果直接关系到以后我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的争取。今年项目实施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项目县必须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项目县财政、农办、农业、畜牧等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县、乡、村层层签订项目责任书,明确目标和责任。

二、科学规划,加快进度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省、市下达的投资计划和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搞好规划,细化方案。不能擅自更改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和建设地点。各项目县要在符合政策法律的前提下,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有力、有序推进,确保工程质量。项目实施方案中的专合组织建设,必须在9月底前完成机构组建、工商注册并开始运作,充分发挥专合组织的带动作用。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在11月底全面完成。

三、落实资金,确保实施

上级下达的资金和本级安排的配套资金要及时、足额落实到位,保证项目建设所需,坚决杜绝资金到位不及时而影响项目进度的情况发生。同时,对各类整合资金,也必须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到位并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整合资金的综合效应。

四、通力合作,共同推进

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涉及农口相关部门和乡镇。工作面宽量大,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相互支持。财政部门要保证项目实施单位必要的工作经费,农口各部门要抽调精干力量,全力组织项目实施。要充分调动和激发项目乡镇和农户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合力推进项目实施。

五、加强监管,提高效益

资金管理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财农2008236号文《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省财政厅川财农2008251号文《四川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细则(试行)》的要求,实行专人专帐和县级财政报帐制管理,各种票据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对弄虚作假或挤占、挪用、滞留资金的,一经查实,在责令改正,追回资金的同时,坚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六、加强宣传,突出实效

要加强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工作宣传,突出反映本地现代农业项目的重要情况、工作动态、明显效果和特色工作。各县(市)要在市以上主要媒体上发表宣传文章3篇以上,并按照省、市的要求,及时报送各项专报和简报。各项目县必须以提高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为目标,突出工作实效,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市政府将在10中旬组成督查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九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