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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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工作的通知

达市府发〔200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现将《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和省政府《研究贯彻落实国务院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川府阅〔200817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态度坚决地贯彻和执行相关改革政策,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共同做好工作,确保改革方案平稳实施。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由何健市长任组长,何平、杨建副市长为副组长的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领导小组,物价、财政、交通、税务、编制、人事、发改、劳动保障、公安、宣传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附后)。市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做好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二、确保政策到位。各地要按照改革方案的统一安排,在200921日零时全部取消公路养路费(含拖拉机养路费、摩托车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已经提前预收的要及时清退,要加强检查,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接受社会监督。绝不允许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明令取消的各项收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各地要切实做好2008年度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征收管理的收尾工作,对征收的养路费等六项收费应及时足额解缴入库。

三、清理规范收费。各级人民政府和交通部门要认真清理、核实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债务和人员,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做好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准备工作。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工作按省政府的总体部署进行,在省政府正式取消我市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方案前,要切实加强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规范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收费秩序。

四、落实相关措施。各级人民政府和交通部门要尽快核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涉及的交通征费人员情况,冻结相关单位的人事、劳资和机制编制。人员安置具体工作按国家的总体部署进行。在人员安置期间,要保证组织不散、秩序不乱、队伍稳定;各级财政和交通部门要做好资金衔接工作,要确保中央财政预拨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证养路费等六项收费取消后相关单位、人员正常经费开支需要。市财政局、市交通局要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抓紧制定我市转移支付的实施方案;各级政府和财政、审计、交通部门要加大对改革涉及单位的财务监管,严肃财经纪律,严禁突击花金钱等现象;要做好清产核资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逃废银行债务。

五、加强舆论宣传。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解释工作,取得社会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为改革的顺利实施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

六、确保社会稳定。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地提前做好应对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预案,并妥善处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

 

附件:达州市人民政府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名单

 

 

 

 

○○九年一月九日

 

 

 

 

 

 

 

 

 

 

 

 

 

 

 

 

附件:

达州市人民政府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领导

 组 名 单

 

  长:  健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  平副市长

  建副市长

  员:  杰市发展改革和委员会主任

吴应刚市财政局局长

王新权市审计局局长

马先奎市交通局局长

  清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陈坤林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梅市人事局局长

李绍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承市公安局局长

王隆毅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申建国市物价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