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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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李超等任职的通知

达市府人〔201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达州市人民政府第144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李超为达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副县),试用期一年;

王迎九为达州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方江为达州市文化艺术馆馆长,试用期一年;

潘大兵为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