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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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建设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10〕2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务服务中心关于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9270号)和全省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攀枝花现场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全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是今年省委、省政府对市(州)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要求9月底以前完成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上要求,深化思想认识,落实建设计划,强化要素保障,认真解决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具体困难,确保9月底以前全市313个乡镇(街道)全面完成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二、严格建设标准

省上要求8月底以前所有已建成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全部通过图片形式展示到省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各地要严格按照省政府要求规范建设便民服务中心,做到标准统一、设施齐备、运行规范,所展示的图片客观真实、内容全面,同时要将办理事项、工作流程、服务承诺等一并展示,不符合要求的图片和内容要及时更换。各地已建成未展示或需更换图片及内容的务于825日前将电子表格及图片资料上传至市政务服务中心。

三、逗硬监督检查

省上将采取查看网上展示、实地抽查的方式检查验收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也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建设质量。市政府将安排力量从9月份开始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对不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将严格问责。各地各有关部门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与市效能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联系。

 

 

 

                           ○一○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