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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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 实 施 意 见

达市府办〔2010〕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火灾防控水平,市政府决定从2010年至2012年在全市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社会单位消防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组织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1建立联动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纳入政府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范畴,将其作为政府目标管理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城镇创建和先进社区评选有机衔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量化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落实具体工作措施,推动所属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扎实开展,形成四个能力建设齐抓共管的合力。

2.强化宣传培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的宣传培训活动。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具体抓好四个能力建设的专题培训。要及时召开四个能力建设动员会,组织开展四个能力建设签名倡议活动,广泛发放四个能力建设公开信;要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设四个能力建设宣传专栏,在城区显要位置设置宣传牌,在公交车和出租车、城市公众频道广场LED显示屏循环播放四个能力建设相关知识;要开通 四个能力建设咨询热线,向社会公开四个能力建设达标的消防安全承诺书,督促社会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培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突出管理重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为主要突破口,全面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制定《达州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办法》,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推行先进单位表彰奖励和较差单位挂牌警示制度。要按照分类别、分层次,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选定不同类别的单位进行分析研判,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将分类实施、标准流程、保障制度、投入机制、长效措施等方面的先进管理办法进行提炼并推广。

4.严格达标验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活动。市政府将制定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的考核验收细则,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合督导验收机构,按照自我评价、单位申报、检查认定、核发证书、复查回访五项流程,坚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确保建设质量。

(二)推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和实施,进一步落实政府部门组织领导责任、监管责任、设施建设责任和检查考评责任。

1.建立完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完善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安全委员会或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本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互通消防监管信息。

2.严格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考评问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综合目标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畴,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实施检查考评,对没有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或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严格责任追究。

3.认真落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消防安全源头控制。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职责,严格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依法查处或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4.切实履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完成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任务和应急救援攻坚装备配备,现有消防执勤中队消防车辆、抢险救援器材和个人(含合同制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配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全面完成化工产业区特勤消防站装备配备任务,完成全国重点镇及省级中心小城镇、重点小城镇政府专(兼)职队伍建设任务,督促辖区依法应建专职消防队的企业、事业单位逐步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结合城乡规划修编,同步修编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城市建成区公共消防设施(消火栓等)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保证城市、乡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火栓、消防通道等)完整好用。

(三)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夯实农村和社区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基础、群防群治工作基础和队伍建设基础。

1.健全农村、社区基层消防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农村、社区建立健全消防组织,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整合社会资源,依托综治办、安办等设立消防管理办公室,配备消防专(兼)职干部,切实加强基层消防安全工作。

2.夯实设施建设基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一年集中清理、两年综合治理、三年整体达标的总体要求,统筹城乡建设、城镇建设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分类别、分阶段加快推进农村、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社区要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并加强维护保养,每个社区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农村场镇要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摩托车和灭火器材。

3.强化火灾隐患排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指导督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完善火灾隐患发现、报告、整改、督办等工作制度。要以乡镇和社区为基本单元,充分发动基层安办、工商所和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力量,采取分片包段的形式,开展拉网式检查,确保火灾隐患排查不留死角。

4.完善初起火灾扑救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推进基层消防力量建设,乡镇(街道)、社区要依法建立专(兼)职、志愿消防队,社区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要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整合保安、巡防以及社区民警等力量,建立完善基层火灾防控体系。设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要建设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并加强对保安人员的消防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使其承担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能;没有设立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要建立群众参加的志愿消防队。

(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消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加强公安消防队伍专业化、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安消防队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消防宣传教育水平和社会管理创新水平。

1.深入整治火灾隐患。要以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化工企业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整治安全疏散、建筑消防设施和易可燃装修材料、控制室管理、工程建设(开业、投入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隐患和违法行为,不断净化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2.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机构要与安监、建设、工商、质检、教育、民政、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整合信息、人力等方面的资源,形成消防监管合力,严把消防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验收关和隐患整治关,共同维护消防安全环境。

3.着力规范执法行为。要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法律审核、集体议案等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制度和分项业务工作管理指导意见。狠抓一线队伍业务素质建设,多种形式开展监督执法干部队伍大比武、大培训,不断提高公安消防机构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大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力度,研究制定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和公安派出所监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核定标准,合理确定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范围,重点加强对九小场所的消防监管和城乡消防安全宣传,初步形成层次清晰的监管格局。

三、具体目标

(一)开展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

2010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一般单位可结合实际有重点地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

(二)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各级政府要及时解决制约消防工作和消防部队建设的瓶颈问题,2010年大竹消防站、宣汉特勤消防站、万源罗文镇政府专职消防站建成并投入使用。全面启动通川区消防大队营房改造工作,完成渠县东区消防站征地拆迁工作,2011年两站建成投入执勤备战。

(三)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2010年,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面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经济发达地区的乡镇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2011年,各行政村、城市社区要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2012年,所有乡镇、村庄、社区要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伍。

(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2010—2012年,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公安、建设、安监等部门集中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化工企业等为重点,以整治消防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达州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何平任组长,市级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实施。

(二)积极发动群众参与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工作群防群治的指导思想,努力构建以社会单位消防为基础、公共消防为主体、群众消防增援为支撑的三层结构和覆盖城乡的消防安全屏障。要继续开展消防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景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公众的消防知识宣传和消防技能培训,构筑起防控火灾的群众防线。

(三)严格检查考评

各级有关部门要强化督促检查,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要实行责任追究。2012年下半年,市政府将组织力量对全市构筑防火墙工程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没有完成任务和没有达到要求的要严格问责。

 

 

 

 

○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