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住房保障工作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一项重要“惠民”工程。近几年来,我市通过大力推进经济适用住房特别是廉租住房的建设以及发放租赁补贴等措施,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2009年,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精心组织,提早安排,克服困难,部门协同配合,取得了明显成效,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各项住房保障目标任务。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稳步发展,再接再厉,更好地完成2010年的各项住房保障任务,经市政府第127次常务会研究决定对下列县、市和有关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一、县、市人民政府
宣汉县人民政府
达县人民政府
开江县人民政府
万源市人民政府
大竹县人民政府
二、市级有关单位
达州市规划和建设局
达州市财政局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达州市发改委
达州市民政局
达州市物价局
达州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二○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