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主管单位 达州市人民政府
委印单位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出版 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部
总 编 辑 朱清华
责任编辑 赵季平
编 辑 罗旭玲
地 址 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2号
电 话 0818-2101939
邮 编 635000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达州市政府绩效管理试点 工作方案的通知

达市府办〔2011〕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达州市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达州市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

 

按照省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达州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点工作

(一)成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

成立达州市人民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监察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各1位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1位副主任,市委组织部1位副部长、市直机关工委主要负责人参加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绩效办,由市政府绩效办负责试点工作日常工作,市监察局负责绩效监察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应成立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机构。

牵头单位:市政府绩效办

完成时间:201110

(二)召开全市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会议

召开全市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会议,贯彻全省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市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印发《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

牵头单位:市政府绩效办

完成时间:201110

(三)修订市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办法

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在2011年工作基础上继续修订完善市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办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职责履行、依法行政、公共服务、机关管理、改革创新为主要内容,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加强日常管理,发挥评估单位作用,促进部门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不断提高工作绩效。

牵头单位:市政府绩效办

完成时间:20124

(四)修订县(市、区)目标管理办法

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制订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绩效管理试行办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推动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

牵头单位:市政府绩效办

完成时间:20122

(五)开展县级政府目标绩效管理

县(市、区)人民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市、区)政府部门推行目标绩效管理。按照试点工作要求,结合各地实际,积极探索绩效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实施办法,围绕政府职能科学设置考评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绩效组织、政府领导、社会公众、部门互评等多方参与的评价机制。

牵头单位:市政府绩效办、市监察局。

(六)开展中期评估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部门对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自查自评。市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2011年县(市、区)及市政府部门的目标绩效考核评价工作。通过绩效评估分析,对完成情况、实施成效进行中期总结和评价,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对全市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形成绩效管理试点工作中期评估报告,报送省政府绩效办。

牵头单位:市政府绩效办、市监察局。

完成时间:20123

(七)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

市政府绩效办按照试点工作安排,加强对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研究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责任单位、时间进度等,加强日常联系与沟通,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市监察局加强绩效管理监察工作,积极探索开展绩效监察的思路和途径。

牵头单位:市政府绩效办、市监察局。

(八)完成试点工作总结

对考评指标设置的科学性、评价方式的可行性、过程监控的保障性、结果运用的有效性进行分析研究,全面系统总结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研究提出深入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建议意见,形成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报省政府绩效办。

牵头单位:市政府绩效办、市监察局。

完成时间:20125

二、责任分工

(一)政府绩效办。在市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市政府绩效管理试点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目标绩效管理指标制订、执行监控和年终考评等工作。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部门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督查调研,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向被评价单位反馈绩效管理考评结果和社会公众评价意见。加强与绩效管理局际联席会议的衔接和沟通。完成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

(二)监察局。在市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政府绩效管理试点监察工作。加强与绩效管理局际联席会议的衔接和沟通。建立健全绩效管理监察工作机制,受理绩效管理投诉。研究制订绩效管理结果运用具体办法。完成市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

(三)目标考核数据提供单位。县(市、区)目标管理数据提供单位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年初提出县(市、区)政府目标管理指标,年终提出目标完成数据作为考评依据。完成市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

(四)绩效评价评估意见提供单位。市政府部门绩效管理评估意见提供单位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年初提出市政府部门绩效管理三级指标建议方案,同时完善日常监控办法,做好台账管理,年终提出考评建议意见。完成市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财政局。在市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有关规定,积极拓展考评结果运用的有效途径,根据目标绩效管理考评结果兑现奖惩。完成市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