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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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的紧急通知

达市府办〔200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扩大内需方针,加快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的三次产业协同带动的经济发展模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商务部、财政部决定从今年115日至531日,在四川、河南、山东三省开展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办发电20078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一、充分认识家电下乡的重大意义

家电下乡是国家运用财政、贸易政策,引导和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要的流通和售后服务,采取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以直补方式对农民购买试点家电产品(彩电、冰箱、手机)给予销售价格13%的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潜能,加快农村消费升级。通过家电下乡试点,有利于引导建立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生产和流通服务体系,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实施家电下乡,是中央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是一项民心工程,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执政为民的高度,统一认识,周密组织,精心安排,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二、切实加强家电下乡工作的领导

家电下乡涉及商品供应、资金兑付、打假治劣、市场秩序、公共安全等诸多问题,关系到中央惠民政策的落实和政府形象。我市各级人民政府一定要把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沟通信息,形成联动机制。市政府建立家电下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商务、财政、公安、监察、广电、工商、国税、地税、质监、整规办、银监、农村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达州支行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试点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落实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责任,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大对家电下乡的宣传力度

农民买家电、政府给补贴。农民的知晓程度,是决定家电下乡工作成效的关键。鉴于家电下乡政策性强,试点时间紧迫,各级人民政府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标语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家电下乡的目的、意义、政策和操作程序,宣传下乡家电以及流通企业的公开招标和质量可追溯原则,使农民明白购买家电有补贴,质量和服务有保障,切实消除农民购买疑虑,促进放心消费。各有关部门和流通企业要按照《四川省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到开透明,及时公示相关信息,防止误传误导。通过宣传,要使家电下乡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农民的购买积极性,最大限度地让农民享受到中央的惠民政策。

四、认真落实家电下乡的补贴政策

家电下乡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财政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截留、挤占和骗取补贴资金的问题出现。

五、积极做好家电下乡的监督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家电下乡工作进程的管理和调控,引导和督促流通企业加快农村销售服务网点布局和建设,确保农民群众都能就近买到物美价廉、性能可靠、质量有保证、售后服务有保障的家电产品。要建立举报投诉及查处机制,发现问题立即严肃处理。要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垄断,严厉打击假假冒伪劣、欺行霸市等行为,进一步优化农村家电市场秩序。加大监督力度,保证家电下乡这一惠民行动在我市又好又快的开展。

 

 

 

○○八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