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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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 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的通知

达市府函〔2007〕2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开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的通知》(川府函〔200714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污染源普查的重大意义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开展污染源普查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掌握我国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是加强污染治理和环境监督等一系列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基础。做好我市污染源普查,准确了解全市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有利于我们正确判断环境形势,科学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有利于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有利于提高环境监管和执法水平,保障国家环境安全;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这次污染普查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尽快作出安排部署,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污染源普查的任务

按照国务院提出的要求,这次污染源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71231日。普查对象是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城镇生活污染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其中工业源主要包括重点工业污染源和一般工作污染源,农业源主要指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生活源主要指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等。

普查时间安排:2006年四委度到200712月为准备阶段,开展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2008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全面普查,下半年基本完成普查数据的汇总分析,在年底前提供主要数据,作为科学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下一个五年规划的依据。2009年上半年完成普查的总结验收。

三、切实抓好2007年的主要工作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总体安排,结合我市实际,2007年主要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大力宣传。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广泛宣传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为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加强培训。污染源普查量大面宽,专业性强。各级有关部门一定要早计划、早安排,认真抓好普查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市级主要负责组织市级调查员和县(市、区)普查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三是要认真抓好全市国控和省控重点工业污染源、生活源、农业源普查工作。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确保污染源普查任务圆满完成。四是要精心编制《达州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保障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认真落实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抓紧落实经费,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今后各年度的普查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根据工作需要纳入相应年度预算。同时,要加强经费管理,专款专用,防止截留挪用。

五、切实加强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涉及面广、与部门多、普查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相关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实施本辖区的污染源普查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制,积极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完成。

按照国务院和四川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要求,成立达州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附件),主要负责全市污染源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并从市环保局、市经委、市工商局、市统计局抽调人员作为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定全市污染源普查方案和各阶段工作方案,组织普查人员的培训,开展业务指导、督促检查、数据统计分析和检查验收等工作。办公室下专设定农业组,农业组设在农业局,负责对全市农业污染源的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各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全市污染源普查方案和各阶段工作方案,并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调落实相关事宜,推动本系统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休,大力做好有关宣传活动。

环保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工作和生活污染源的的监测,负责工业源、三产业污染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的普查。

农业部门牵头会同畜牧部门、水利部门、粮食部门等、负责农业污染源的普查。

医疗卫生部门负责医疗卫生系统污染源的普查。

建设部门负责城镇居民生活源、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场)的普查。

财政部门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的使用情况。

工商、税务部门负责提供污染源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

统计部门负责审定污染源普查表,参与普查总体方案设计,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公安部门配合做好机动排气污染的普查及相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发展改革部门、经贸部门、国资部门配合做好工业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司法部门配合做好本系统污染源和环保设施的普查。

军区后勤部门负责所属单位污染源和环保设施的普查。

 

附件:达州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七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

达州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长:黄平林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汪树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健市环保局局长

        邓一明市统计局局长

  员:余隆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外宣办主任

        王江春市发改委机关党委书记

曾小波市经委副主任

  浩市国资委副主任

冯春勇市公安局副局长

罗先成   市司法局副局长

黄茂华市财政局副局长

  平市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

杨成荣市水利局副局长

  春市农业局副局长

唐启烈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建平市工商局副局长

赵渝明市地税局副局长

杨跃华市环保局副局长

李友强市粮食局副局长

王恩义市畜牧食品局副局长

万仕君达州军分区后勤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