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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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撤并乡镇便民为民服务工作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07〕2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近年来,我市为配合农村综合改革,对部分乡镇进行了撤并,为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一些乡镇撤并后,客观上对被撤并乡镇的发展带来了一定影响,增加了部分农民群众办事特别是偏远山区群众办事的难度,一些地方和群众对此反映较为强烈。为切实做好乡镇撤并的后续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乡镇撤并的负面影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撤并乡镇便民为民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树立便民为民服务理念

加强便民为民服务是各级政府的基本使命和根本职责。加强被撤并乡镇便民为民服务工作,直接关系到被撤并乡镇群众的根本利益,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统领,牢固树立便民为民服务的理念,关注被撤并乡镇群众的呼声,自觉站到被撤并乡镇群众的角度来审视、思考、谋划各项工作,切实解决被撤并乡镇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为被撤并乡镇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消除被撤并乡镇群众中存在的“被抛弃”、“无人管”等心理。

二、建立便民为民服务制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制度的层面出发,确保更好地为群众服务,确保群众长期得实惠。一是继续坚持乡镇领导,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定时到原撤并乡镇驻地集体办公制度。二是对偏远山区建立流动办公制度,广泛深入开展流动式、一站式办公。三是推行“便民为民服务代理制”,明确村(社区)主任为所在村(社区)便民为民服务代理人,实行承诺办结和限时办结制度,及时受理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定期代理相关事项。涉及县级批准的事项,由乡镇明确专人负责衔接。

三、突出便民为民服务重点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被撤并乡镇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开展便民为民服务的重点,特别是要倾力解决被撤并乡镇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是加强被撤并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改善被撤并乡镇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重点解决好“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等问题。二是加快被撤并乡镇社会事业发展,丰富被撤并乡镇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重点要解决好“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三是搞好农村金融、邮政部门营业网点布局,满足被撤并乡镇群众信贷、通信及报刊订阅需求。四是抓好被撤并乡镇驻地的社区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基层组织更好地服务群众、引领群众。

四、落实便民为民服务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开展便民为民服务纳入农村综合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将其作为乡镇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务,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做好被撤并乡镇的信访工作,畅通被撤并乡镇的诉求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被撤并乡镇群众的思想动态。要加强对被撤并乡镇的各类信息收集和处理,准确分析和研判形势,有针对性地制定各项工作措施。要加大对被撤并乡镇群众的正面引导力度,帮助他们正确认识和对待乡镇撤并工作。要加强对便民为民服务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群众对便民为民服务工作开展评议,对因工作不到位引发被撤并乡镇群体性事件或其它有重大影响的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