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主管单位 达州市人民政府
委印单位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出版 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部
总 编 辑 朱清华
责任编辑 赵季平
编 辑 罗旭玲
地 址 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2号
电 话 0818-2101939
邮 编 635000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大力支持中石油在我市进行石油天然气 勘探工作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07〕233号

达县、大竹、开江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总体部署,四川石油管理局将于20077月至20081月在我市辖区内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探作业。为确保勘探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有关支持中石油天然气勘探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这次勘探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战线长,作业区涉及我达县、大竹县、开江县部分乡镇,地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要落实专人协助勘探队伍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要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和《石油天然气管理保护条例》(国务院令313号)等法律的宣传,大力支持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工作。

二、教育群众,爱护设施

各相关县乡政府要教育施工区域的群众爱护国家财产,自觉维护勘探工作的正常秩序,保护好测量和井口标志以及新钻放炮井口,任何不得阻碍勘探工作的正常开展,不得破坏勘探施工设施和标志。对故意破坏、盗窃勘探施工器材、设备,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按照政策,维护群众利益

在勘探作业中,因施工临时占地和损坏农作物、经济林木及其它地面附着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合理补偿,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相关乡镇要全力协助处理。

四、密切配合,全力支持规模勘探

天然气规模勘探科学性强、流动性大,有关部门、有关乡镇要密切配合施工队伍,共同处理好勘探中的具体问题。实施勘探作业的单位要及时将勘探区域、位置的具体工作安排提前通报到有关乡镇、部门。有关乡镇要负责支持配合本辖区的天然气规模勘探,尽可能有提供勘探作业上的一切便利。涉及临时用地、道路运输、社会治安等有关具体问题,相关部门要特事特办,简化办事程序,提供优质服务。

 

 

 

 

 

 

○○七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