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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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强化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达市府发〔2007〕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机关在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政务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探索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应当看到,当前一些地方和机关仍然存在管理松懈、管理粗放、管理失控、执行力差等突出问题,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行政效能,影响了全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为切实解决当前政府机关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达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市政府决定将2007年确定为“强化管理年”。现就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开展“强化管理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的工作部署,按照“依法行政、科学理政、为民执政、从严治政、廉洁从政”的总要求,全面加强政务管理,切实解决管理松懈、纪律松弛、有法不依、政令不畅的问题,促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改善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政府机关,推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要求:通过开展“强化管理年”活动,督促全市各级政府机关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大对各方面的管理力度,促使管理工作达到“全面、严格、重点、科学、规范”的要求,确保向管理要执行、要质量、要效益,确保管理手段、管理方式、管理绩效明显改观。“全面”,就是要注重各层次、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的管理,不留死角,不留漏洞;“严格”,就是要高标准、严要求,严肃纪律,严格制度,从严整顿;“重点”,就是要突出管理重点,针对各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加强整改,狠抓管理,务求实效;“科学”,就是要讲究管理科学,讲究管理艺术,做到系统部署,合理安排,力求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规范”,就是要促进依法行政、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避免随意性。

二、开展“强化管理年”活动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强化公务员队伍管理。对人的管理始终是管理工作的核心。要深入学习和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开展干部纪律作风整顿为契机,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廉政建设,大力倡导“崇尚事业、追求卓越”的理念,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要以规范公务员的行政行为为重点,教育和引导广大公务员正确运用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法治意识、廉洁意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尤其抓好直接服务于基层、企业和群众的窗口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重点解决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拖拉、程序繁琐、推诿扯皮,门难进、脸难看、人难找、事难办等问题,努力让服务对象满意,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

(二)强化财政资金管理。资金管理既是管理的重点,也是难点。要切实加强公共财政职能,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的规范性、运行的安全性和使用的有效性,让有限的资金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促进资金效益最大化。要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和约束力,预算一经同级人大通过,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乱开口子,避免随意性。要严格财务管理,坚持“阳光操作”、“一支笔”审签,重大支出必须经集体研究。要进一步清理整顿小金库和银行账户,凡是违规设立的,必须坚决取消。要继续加强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切实将预算外资金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要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和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行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坚决反对和抵制铺张浪费,切实规范公务接待行为,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要加强对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要严格国有资产监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三)强化目标管理。目标管理是有效落实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意识,科学设定、层层分解(签定)工作目标,将目标任务逐层细化落实到基层、行业、部门、科室、岗位和人头,科学确定目标任务完成的期限,努力形成“人人有目标,个个有压力”的工作格局。要严格、逗硬实施目标考核,制定具体的奖惩措施,激励全体公务员奋勇争先,确保目标管理落到实处,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四)强化公共事务管理。要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四大职能,切实改变重经济建设、轻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倾向。要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管理体制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社会危机的能力。要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领域的监管,深入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要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以深入开展“十大惠民行动”为载体,着力解决好就业、入学、就医、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建立健全强化管理的各项制度

制度建设管根本、管长远。各级政府机关要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强化管理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来抓,紧密结合实际,着力构建完善、管用、有约束力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机制,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促进政府管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今年,要在继续实行岗位责任制的同时,重点建立、完善和落实以下十个方面的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就是要求首问责任人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是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事,都要给群众一个合理的答复。凡属职责(权)范围内的事,若手续完备,材料齐全,首问责任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办结;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知其办事机关的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不得让群众为同一事项重复往返。对不属于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也要热情接待,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并尽可能让求决者方便、快捷地找到经办人员办理相关事宜。

(二)限时办结制。凡属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对所办事项明确有办理时限规定的,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凡属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各业务部门能够量化办理时限要求的,要尽可能量化并纳入服务承诺向社会公示;对无法确定办理时限的事项,要根据管理服务工作的具体情况,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尽快给予办理;凡因特殊原因一时不能办理的,要给予充分说明和解释,并预约办理时限;对上级机关或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并保证办理质量,严禁推诿拖拉。

(三)科学决策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调查研究、集体决策、专家咨询论证、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需要聘请一批法律顾问和科技顾问。凡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决策事项、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前应当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的调查研究和审查论证;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还应当通过举办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单位职工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重大事项的决策,应当提交政府常务会或部门办公会研究决定,杜绝“一言堂”或个人说了算。

(四)督促落实制。对已经确定的工作或部署,要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对重点目标和重点工作还要实行重点督导制度,随时掌握目标实施和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促进各项工作抓落实、抓到位、抓出成效。要改变督促检查的方式,多深入基层第一线,多采取抽查、暗访等形式,全面掌握真实情况,坚决反对弄虚作假。

(五)项目公示制。凡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程度较高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必须通过各类媒体或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公示的内容应当包括项目的用途和评估论证,项目实施的时间、规模、技术标准,项目资金筹集和使用安排,项目的质量控制措施等。

(六)过程监控制。实行事后监督与事前、事中监督相结合,按照既定的计划、目标和指标,通过听取汇报、抽查、实地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工作实施全过程的监控,促进工作执行不走样。

(七)政务公开制。要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指导思想,除涉及国家机密和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外,所有政务行为都应当向社会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努力建设“阳光政府”。坚持实事求是,确保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要突出政务公开的重点,将人民群众关心的事项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作为政务公开的首选内容。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环保、公交、通讯、广电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部门和单位,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要扩大政务公开的形式,在积极办好政务公开宣传栏的同时,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实行网上公开。要建立和完善政府(部门)信息发布制度,促进政府(部门)提高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监督行政行为。

(八)社会评价制。将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和服务社会的评价权交给群众,交给社会。定期不定期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社会评价测评内容包括工作方法、工作效率、执行能力、创新能力、表达能力、协调能力、职业诚信、个人修养等多项考核评价点。

(九)信息报送制。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对于紧急重大突发事件,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市政府上报信息,不得迟报、漏报、误报和瞒报。

(十)责任追究制。要创新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平时的考核评定。今年开始试行公务员每季度一考核制度。凡在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出现失误和差错的,除扣减个人考核分值外,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切实加强对“强化管理年”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各级政府机关要把开展“强化管理年”活动作为促进政府工作的抓手,主要负责同志是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研究本地本部门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二)营造氛围。新闻单位要加强对“强化管理年”活动的宣传报道,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强化管理年”活动中取得的突出成绩和先进典型。监察机关要加大行政监察的力度,对顶风违纪的要公开曝光、严肃查处,努力营造重管理、抓管理、敢管理、会管理的良好氛围和外部环境。

(三)明确步骤。“强化管理年”活动按四个阶段逐步推进:第一阶段是查摆问题阶段(4月底前)。各级政府机关要结合开展干部作风整顿,坚持自我剖析与开门查找相结合,切实找准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第二阶段是完善制度阶段(7月底前)。针对查找的问题,各级政府机关要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重点要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和完善。第三阶段是实施整改阶段(10月底前)。按照既定的方案和制度认真组织实施,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力求取得实效。第四阶段是总结考评阶段(12月底前)。由市政府目标办、督查室将各级政府机关开展“强化管理年”活动的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内容,一并检查考评。对活动开展得好的地方和单位,将在市政府全体会或常务会上作交流发言;对开展得差的地方和单位,将在全市通报批评。

(四)注重实效。各级政府机关要在这次活动中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着力搞好整改,着力提高工作效能。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严禁走过场和停留在喊“口号”上。要通过开展这次活动,逐步建立起问题发现机制、问题解决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活动收到实效。

 

 

 

○○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