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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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达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2005年度计划的通知

达市府发〔2005〕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达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5年度计划》已经2005427日市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达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5年度计划》是依据达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制订的年度计划,是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4年—2005年年度计划的通知》(川府函〔2004259号)规定的工作任务的进一步具体化,各级行政机关一定要抓好落实,努力实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目标。

 

 

 

 

 

○○五年五月五日

 

 

 

 

 

 

 

 

 

达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5年度计划

 

为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国务院印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纲要》确立了用10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是指导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的纲领性文件,对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纲要》的重大意义,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把贯彻落实《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紧抓好,把《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保障。

贯彻落实《纲要》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与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起草思路衔接,2005年上半年必须抓好依法行政推进工作的基础建设,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要全面组织实施。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4年—2005年年度计划的通知》(川府函〔200425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我市2005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出以下年度计划。

一、组织保障和准备工作

(一)时间:20055月底前完成。

(二)要求

1.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起本级人民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协调机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协调机构要在同级党委、人大的领导和监督下解决本地、本部门依法行政推进工作的大事,负责领导本地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各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要协调有关部门承担本级人民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协调机构的具体事务。

2.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制订出本级政府或部门学习和培训《纲要》计划。

3.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目标责任管理考评要根据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完善对下级政府和所属工作部门的依法行政考评办法,为2005年政府目标考评体系适应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做好相关调整工作。

4.财政部门在安排2005年综合预算时统筹考虑推进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确保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宣传、培训、监督等新的政务工作的需要。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认真把握《纲要》的精神和内容,切实做好《纲要》的学习和宣传

12005年,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要专项安排《纲要》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要通过《纲要》的学习、宣传和培训,使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思想统一到《纲要》精神上来,为《纲要》的贯彻落实打下良好基础。

2.各级政府统一安排本级行政机关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要在2005年上半年完成对市级机关和各县、市、区《纲要》宣讲骨干的培训,在2005年年底前完成对全市副科级以上行政干部的培训。各级行政机关要大兴学法风气,努力提高法律意识和知识水平,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按照省政府通知要求,今年上半年将组织对全市行政机关县处级以上干部进行一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知识考试。要继续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队伍教育,丰富行政管理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培育懂法律、守纪律的行政管理队伍,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3.各级政府和部门要为《纲要》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纲要》,树立我市努力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象。

(二)做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规划和计划,加强促进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设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各部门务必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订纳入议事日程,要按照《达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要求,紧密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在今年5月底前出台本级人民政府和本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相关落实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2.市政府法制机构应会同财政、监察等部门研究和制定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加强行政决策公开听证、专家论证等依法行政的配套措施建设,要草拟和报送相关制度建设文件的起草稿。

3.市级各部门也要按照五年规划确立的目标和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相关配套制度建设。

(三)有效进行依法行政推进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1.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上级督促下级抓好推进工作。各级政府要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建立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不另增机构和人员的情况下,把推进工作部署好、落实好。要引导各级政府和部门争当依法行政模范机关,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作为行政能力和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

2.分级、分部门建立推进依法行政的责任制度。要完善行政决策方式,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政府对部门要强化监督,及时了解下属机关依法行政情况,及时纠正不合法、不适当的行政决策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因工作组织不力出现社会影响恶劣、妨碍社会稳定的严重违法行政行为的,应追究决策人和行政责任人的相应责任;不自觉履行责任的,由上级责令其承担行政责任。

3.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要通过行政机构改革逐步实现权力法定和权限清晰。要推行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杜绝行政权力趋利化。各级政府应当将政务公开和决策民主纳入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和及时推行。

4.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按年度定期向本机关的上级机关报告全面推行依法行政的情况。县以上人民政府应根据同级人大常委会安排定期报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上级行政机关应就依法行政定期报告的事项进行规范和指导,建立健全定期报告制度。

(四)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出发,大力加强政府法制工作

1.《纲要》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的法制机构要做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工作,为本级政府和本部门贯彻执行《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政府法制工作的领导,努力为政府法制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

2.政府法制部门要按照《纲要》要求进一步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方式,扩大社会参与面,建立行政决策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测评制度,努力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制度,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坚决纠正违法行政行为;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坚决撤销不合法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实情的调研,加强对行政管理人员的依法行政教育培训,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

各地、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抓实干,落实2005年依法行政推进工作年度计划,为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