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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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达州市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达市府办〔2006〕1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达州市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六年二十八       

达州市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公路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修路护路是造福全社会的公益事业。依法养路护路,保障公路完好,确保行车安全、畅通是各级人民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义不容辞的责任。

第二条 为认真贯彻“建养并重、协调发展、深化改革、强化管理、提高质量、保障畅通”的公路工作方针,规范和强化对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考核,切实提高公路养护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和交通部《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公路科学养护与规范化管理纲要》、《农村公路建设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达州市范围内国、省、县、乡道公路。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市成立以分管交通的副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公路养护管理考核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附后),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国、省干线公路的考核以及县、乡道公路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 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的管理和县、乡道公路的考核。

第六条 各乡(镇)要建立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职责,设置“公路养护管理责任牌”,公布管理责任人及监督电话(乡镇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电话)。

第七条 交通、国土、建设等部门,要依照四川省交通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关于加强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的通知》(川交公路〔2001〕132号)精神,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抓好对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八条 领导职责。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定期检查和考核,加强日常养护管理和交通执法队伍建设,组织综合治理,公路养护与管理基本实现标准化、规范化。

第九条 公路养护质量。坚持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基本达到路面整洁、无坑凼、行车舒适;路肩整洁、排水畅通、边坡稳定、构造物完好;桥涵排水畅通、桥梁上部完整清洁,桥梁数据完整准确;沿线交通标志标牌、安全设施齐全清洁,标线清晰完整;落实行道树栽植和管理责任。

第十条 辖区内公路管理。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做到公路上无乱堆、乱建、乱停、乱放,无乱设加水洗车、修车点,无打场晒粮、挖沟引水、摆摊设店、乱接道口,无乱收费、乱设卡、乱罚款,无差等路等现象,非交通安全设施的其他标志、标牌,按《达州市公路及公路用地内设置广告、标牌设施管理规定(试行)》设置。

第十一条 场镇过境公路管理。按照“五个一”即:一个车站、一个农贸市场、一个垃圾池、一个公厕、一条畅通的道路标准建设。做到车辆进站(点)、座商归店、行商归市、垃圾归池,确保场镇过境公路整洁、安全、畅通。

第十二条 大中修工程、危病桥整治。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公路进行大中修、危病桥整治,大中修工程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内部模拟市场招投标,大中修、危病桥整治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施工,达到整治要求,保证车辆安全畅通,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达85%以上。

第十三条 水毁恢复工程。国、省干线公路当年水毁路段全部抢修恢复通车,县乡公路修复率达70%以上。

第十四条 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要贯彻“建、管、养”并重方针,实行“统筹规划,乡(镇)为主,民办公助,受益负担”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制。对已列养的县乡公路,要保证财政转移支付的养护经费的落实;对未列养的农村公路,要实行分级管理,落实政府责任制,建立以村规民约为核心的多形式养护机制,确保农村公路完好、安全、畅通。

第四章   考核奖惩

第十五条 考核评比以县(市、区)为单位。按《达州市公路养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实行季度、半年检查,年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第十六条 季度检查由各县(市、区)考核领导小组实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于次月10日前上报市公路养护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由市公路养护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平时实行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第十七条 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对目标任务完成较好且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给予适当的奖励,80分以下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八条 对公路路况较差、管理混乱,严重影响车辆通行的地方,新闻媒体给予曝光。

第十九条 各县(市、区)在公路养护管理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年度评比资格。

(一)出现公路“三乱”现象的;

(二)公路养护管理中有严重违规、违纪的;

(三)国、省、县(乡)干线公路出现大坑大凼,社会影响较大的。

第二十条  各县(市、区)对乡镇的考核奖惩办法,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办法由达州市交通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达州市公路养护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高梅生达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尚华达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谢承述达州市交通局局长

成 员:胡明建达州市人民政府目督办副主任

谯学伟达州市交通局副局长

余世康达州市交通局副局长

  胜达州市交通局纪检组组长

甘立刚达州市交通局机关党委书记

蔡大明达州市公路局局长

彭会芝达州市国土局副局长

何怀良达州市建设局副局长

骆协建达州市交通局建管科科长

汪守荣达州市运管处处长

李光德达州市路政支队支队长

周俊宣达州市收费路桥管理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达州市交通局建管科。

主 任:甘立刚(兼)

副主任:李光德(兼)骆协建

成 员:侯 伟、万玉霞、梁  兵、刘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