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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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达县南外镇3个镇 “社区建设示范镇”称号的通报

达市府发〔200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2003年以来,全市广泛开展了创建社区建设示范街道(镇)活动。达县南外镇、宣汉县东乡镇、大竹县竹阳镇在创建活动中,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扎实深入,社区组织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和服务网络建设规范有序,社区党建、治安、文化、卫生、再就业等工作成效明显。经检查验收,各项工作均达到了《达州市社区建设示范街道(镇)基本标准》的要求。根据达市委发〔2005〕33号和达市委办〔2002〕29号文件精神,经2006年2月5日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授予达县南外镇、宣汉县东乡镇、大竹县竹阳镇为全市“社区建设示范镇”称号。

希望受通报表彰的乡镇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努力争创省级“社区建设模范镇”。各地要以先进为榜样,强化创建意识,增添工作措施,进一步落实社区的组织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和服务网络建设,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全面推进我市社区建设快速、健康发展,为实现“三大目标”、完成“三大任务”作出新的贡献。

 

 

                          

 

 ○○六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