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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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达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公民旁听试行办法》的通知

达市府发〔2005〕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达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公民旁听试行办法》已经2005128日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试行。

 

 

 

○○五年十二月九日

 


达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公民旁听

  行  办  法

 

第一条  为了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进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设法治政府,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政府工作情况,参与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重大事项的决策,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广纳民意,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民旁听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范围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不需保密的决策事项,向公民开放。

  凡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籍在达州市或者户籍不在达州市但在达州市居住满1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旁听市政府常务会议。

  安排公民旁听的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和议题,提前3日在达州日报、达州晚报、达州电视台、达州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和达州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外网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dazhou.gov.cn发布告。

  申请旁听市政府常务会议的公民,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单位推荐证明到市政府办公室登记。

 市政府办公室应对申请旁听的公民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旁听人数据报名顺序、议题性质等确定旁听人员经市政府秘书长批准,于会前1天通知相关公民旁听会议。

 接到旁听市政府常务会议通知的公民,应按照通知要求领取旁听证,凭证按时进入会场,在指定席位就座

  旁听市政府常务会议的公民,遵守会场纪律,经会议主持人同意,方可在会上发表意见。旁听事项有意见建议,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在会前或会后向市政府办公室反映

市政府办公室应对公民就旁听事项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在起草会议纪要时参考、吸收或转有关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办理。

  公民旁听市政府常务会议的各项组织服务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承担。

  本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 本办法自200611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