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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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达市府办〔2011〕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119号)以及《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达市府发〔20111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105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全面实现。

二、活动部署

全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1515日前)。各地各相关部门提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于52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151日-1110日)。各地各相关部门按照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实施方案,全面抓好组织实施,切实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并于每季度结束后的5日内将季度活动实施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三)督促检查阶段(20111111日-1220日)。市安委会组织综合督查组对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和效果进行督查,并做好省安委会督查组的迎检准备。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11221日-2012120日)。各地各相关部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2110日前将全年工作总结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三、活动重点

(一)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各类企业贯彻执行《通知》和《实施意见》情况的督促检查。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通知》、《实施意见》等要求,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领导轮流现场带班、安全技术管理、职工安全培训、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生产投入、应急救援演练、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报告等制度,并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2.强化落实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把安全生产作为加强经济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要认真落实各级行政首长安全生产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联系点和例会制度。各级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安全监管、公安、消防、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国土资源、质量技术监督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指导和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综合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地要及时细化和分解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并加大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力度;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作用,建立完善定期通报、安委会例会、联合执法、重要事项协调、控制指标通报考核、联合督导、联合约谈等制度,加强协调联动,抓好督促落实。

3.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认真落实2011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制度,加大对事故多发地区和单位的工作督查力度。继续实行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约谈、述职、责任追究、一票否决等制度,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对目标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实行季通报、年考核。

(二)加大依法监管力度

1.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坚持经常性监督检查,突出抓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重点把好高危行业生产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立项、设计、建设等行政许可关。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舆论反映的客观问题要深查原因,切实整改;对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企业要向社会公开曝光。

2.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以打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防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营)为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监察执法。要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强化执法责任和手段措施,对各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打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深入开展煤矿专项整治。切实抓好煤矿瓦斯综合防治、小煤矿兼并重组和整顿关闭,加强水害防治和井下防灾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提升防范抵御瓦斯、水灾等事故灾害的能力。

2.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要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五项措施,重点加强客运、危险品运输从业企业管理和农村公共道路安全管理。加快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系统建设,继续落实五整顿三加强,认真整顿交通运输企业,健全和落实运输安全责任制,对超限超载、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农村道路进行深入排查整治。抓好汛期、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3.深入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以预防事故和标准化建设为目标,以打击非法、整治违规、强化管理为主线,不断强化矿山技术基础管理,加快淘汰和关闭整合一批隐患严重的小型金属与非金属矿山,通过整顿、整合、取缔、关闭,不断改善非煤矿山安全状况。

4.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集中治理危及公众安全的重大隐患,不断推进危险工艺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烟花爆竹要加快推行工厂化、标准化、机械化、科技化、集约化提升改造,继续开展烟花爆竹企业三超一改、违规使用氯酸钾、仓储设施不达标、规章制度不落实专项整治活动。

5.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防坍塌、防坠落、防火灾事故专项整治。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严格施工现场管理。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6.切实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各级安全监管、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省、市《职业病防治规划》,大力开展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加大职业危害治理力度,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

消防、旅游、农业、教育、水利、电力、冶金、水上交通、森林防火、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也要针对各自薄弱环节和重点岗位,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落实防范措施。

(四)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

1.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按照企业负责、部门监管、政府督办、限期整改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建立从发现到消除安全隐患的闭合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集中公告、督办、整治一批省、市重大隐患。

2.提高基层安全监管水平。认真落实乡(镇)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深化乡(镇)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完善委托乡(镇)执法领域和范围,不断加大依法监管力度。全面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突出加强基层监管力量,深化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整体监管效能。

3.夯实社区、工业园区安全基础。要从加大安全投入、规范制度建设、培育安全文化等多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社区、工业园区安全基础建设。进一步推进乡镇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完善乡镇委托执法机制。大力推广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建设经验,广泛开展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创建活动,全面加强乡镇、街道、社区安全生产工作。

4.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好第十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康杯竞赛、安全科技知识五进等安全生产宣教活动,逐步建立和完善面向基层、贴近实际、题材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要把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规划、目标考核和执法检查之中,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5.加强企业车间班组安全管理。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目标,督促企业从车间和班组生产过程抓起,逐步建立严密、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标准。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完善相应配套措施,确保企业一线从业人员生产安全。继续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推进班组安全基础建设。

(五)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各地、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应急管理和救援指挥职能职责,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大实战演练力度。应急救援队伍要与各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演练,着力提高应对突发事故能力。

四、活动要求

全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由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并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着重研究和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年活动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负责领导和专门实施机构,抓好组织实施。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做好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综合协调和检查、督查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情况,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贯彻落实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年活动取得实效。

 

 

 

 

一一年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