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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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达州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

达市府办〔201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达州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达州市粮食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的《关于达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川委厅〔201040号),设立达州市粮食局(简称市粮食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职责事项。

(二)增加的职责

1.健全粮食(含食用植物油,下同)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组织协调粮食产、销合作,提高全市粮食供应保障能力。

2.承担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行政执法职能,负责行政许可证的办理,执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任务,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负责粮食仓储单位备案管理、粮食出入库管理、粮食储存管理,规范粮食仓储活动。

4.加强对全市粮食购销和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加强农村小粮仓建设和科学储粮指导;签订粮食订单,促进粮食产业发展。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市级储备粮管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提出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战略建议。承担粮食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二)依法履行政府管理粮食流通的职能,制定粮食流通、库存监督检查、政策性粮食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全市粮食流通市场管理的执法检查;负责粮食行政许可和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批;承担市级储备粮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各级储备粮食及国家其他政策性粮食收购的监督检查和跨区粮食收购备案制度的检查。

(三)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调控具体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粮食系统统计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粮食调控、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的建议。负责全市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和粮食余缺调剂;指导市内粮食销售工作,开展省、市间粮食流通的合作交流。贯彻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并监督执行。管理社会粮食流通,保障军粮、救灾粮等政策性粮食的供应。

(四)承担市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指导全市粮食储备体系建设。提出地方储备粮总规模及市级储备粮的总体布局和收储、轮换、动用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制定市级储备粮管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五)贯彻实施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制定全市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负责库存原粮卫生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抢险救灾,指导全市农村科学储粮工作。

(六)制订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督促落实,指导、协调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市级投资粮食流通设施建设项目。制订全市粮食仓储、加工和物流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发展规划,指导粮食批发市场建设。指导粮食企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城乡粮食流通市场建设。

(七)指导全市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报告工作。贯彻国家粮食流通财政财务政策和会计制度,组织编报全市国有粮食企业会计报表及会计决算。负责国家和省、市预算拨付的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参与粮食收购资金贷款管理。

(八)制订粮食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抓好全市粮食系统的职工培训、技能训练和职工队伍建设;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对市属国有粮食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直属国有粮食企业的人事管理、绩效考核、安全维稳、党的建设等工作。

(九)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达州市粮食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承担局机关文电、保密、档案、绩效管理、电子政务建设、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综合治理、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群众信访、维护稳定、大调解、提案议案、环境综合治理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督办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粮食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局机关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工作;指导局直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劳动用工、分配制度改革以及职称评聘、工人技术等级的考核工作;制订全市粮食系统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全市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粮食行业机构、从业人员统计和职工教育培训统计;指导粮食行业应急预警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起草全市粮食流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有关政策、配套制度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拟订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收购行政许可审批工作;负责全市粮食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承担全市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承担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承担粮食行业协会、粮食学会的指导、服务工作;承担课题调研、全局大事记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年鉴的编撰工作。

(三)财会调控科

拟订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地方储备粮食计划;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及收储、轮换和动用建议并负责组织实施;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市内粮食余缺调剂和与市外的粮食产销协作;组织开展全市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负责全市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和粮食工业统计及分析工作;负责全市粮食收购资金的预测、协调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储备粮财务管理制度,监督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政策性粮食补贴资金;负责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指导全市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报告和会计分析工作;承担部门预算和有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管,组织实施市局直属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粮改财务政策,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经营管理。

(四)产业发展科

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政策性粮食供应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市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制订全市粮食收储、加工设施和物流体系、市场体系、军供网点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粮供应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级投资粮食流通设施项目的推荐及管理工作;提出粮食流通设施市、县级投资项目的布局建议,参与有关项目的建设管理;指导粮食行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粮食收购网点及城乡粮食流通市场建设和为农服务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发展优质、专用粮食订单生产,培育发展粮食流通龙头企业,推行行业名牌产品创建工作;参与粮食系统支持新农村建设有关工作。

(五)仓储管理科

负责全市粮食仓储管理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制订全市粮食质量监管体系建设规划和有关年度计划;负责粮食仓储单位的备案管理;负责指导粮食行业仓储管理及技术应用,制定市级储备粮仓储管理、质量管理制度及储粮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规、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粮油质量监督检验;负责全市粮食仓储企业仓储设施的新建、报废、占用、拆迁、置换的监督管理;承担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的审核、受理、上报及市级储备粮承储资格的认定工作;指导农村储粮新技术推广和农户科学储粮工作;负责粮食系统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全市粮食仓储设施及基础设施投资统计工作。

(六)监督检查科(行政执法支队)

拟订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负责有关粮食流通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地方储备粮、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质量、技术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购销活动、粮食质量、仓储设施设备和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商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指导全市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其直属企业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粮食局机关行政编制19名(含纪检组长、机关党委书记人员编制)。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

纪检组长和机关党委书记按市委规定配备。

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2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达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达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