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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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达州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

达市府办〔201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达州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达州市科学技术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的《关于达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川委厅〔201040号),设立达州市科学技术局(挂达州市知识产权局牌子,简称市科技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科技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职责,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二)增加负责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负责产学研联盟及市校合作工作和推进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国、省创新型企业的培育、指导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的建设与管理、指导服务业的科技进步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科技发展和专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我市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牵头拟订和实施全市科技发展和专利工作规划,提出全市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重大科技攻关、应用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成果推广、专利技术实施、新产品试制和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建议。

(四)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提出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措施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含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推荐高新技术企业及新产品,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指导服务业的科技进步工作。

(六)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推动农村科技进步,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七)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相关科研机构组建或调整的建议,优化科研机构布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八)负责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科技重大专项、专利资助资金等科技经费的管理;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强化科技投入及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

(九)拟订科技成果推广、科技奖励、促进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负责组织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和科技成果管理、科技保密以及技术市场工作,指导科技中介组织的建设。

(十)组织拟订科学技术普及规划和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指导协调科普活动和科技宣传工作,承担科技、专利统计工作。

(十一)负责专利保护工作,统筹协调全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及知识产权涉外事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涉外科技及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负责科学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及创新工作,管理科技援助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的科技、专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县(市、区)、市级经济主管部门党政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科技顾问团办公室、产学研联盟及市校合作办公室及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达州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达州市技术市场办公室)

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秘、会务、信息、信访、安全、综治、保密、机要、财务、档案、后勤以及政务协调、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目标绩效管理、电子政务、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负责市属科研机构的事业费、应用技术研发资金和其他科技专项经费的统一划拨、监管;监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县(市、区),市级部门科技副职的推荐和县级以下人员出国进行科技交流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组织实施软科学研究计划。

(二)计划与条财科

负责编制全市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重点科技攻关、应用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推进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等科技发展、开发计划;负责编制预算中的科技重大专项、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预决算,并对其使用管理实施监督;负责市属科研机构事业费、专项经费的管理,编制、审核市属科研机构事业费的预决算;研究提出科技发展的优先领域和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综合协调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科技统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运用财政、信贷、税收等经济手段,实施对科技工作的宏观调控;协调国、省基础研究计划在我市的实施;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各地领导班子抓第一生产力的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三)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组织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工程等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负责工业基础研究工作;负责推荐高新技术企业及新产品;管理高新技术企业;指导国、省创新型企业的建设;负责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负责组织国、省级火炬计划项目的申报、实施并推动其产业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基地建设;指导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及国、省、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科技开发机构;指导服务业的科技进步工作;负责县(市、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初审报批;负责联系科技工业区工作。

(四)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负责拟订全市农村发展科技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农业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指导全市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与专家大院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示范工作;指导科技扶贫、科技兴农和科技兴县(市、区)工作,负责科技进步先进县(市、区)考核初审工作;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推动农村科技进步。拟订全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社会发展领域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指导涉及人口、医药卫生、资源、环境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工作;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指导四川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达州)示范基地的建设工作;承担市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科技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中药产业化开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科技创新与转化推广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定点扶贫工作。

(五)科技成果科(达州市知识产权办公室)

拟订科技成果管理、科技奖励、专利工作、知识产权涉外工作、技术市场及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和大中型技术交易活动;负责科技成果评价与认定、科技奖励、技术合同认定、科技保密及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事务;指导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的业务工作和组织建设;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专利行政执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专利工作人员的培训、专利统计、专利的对外交流合作及涉外事务;协调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管理专利资助资金、专利实施计划和专利技术市场;指导企事业单位的专利工作及专利技术的开发与实施、专利代理、评估等专利中介机构的业务;承担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科技宣传与普及科

拟订全市科普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负责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指导协调全市科普活动及科普能力建设和科普场馆建设;负责市级科普基地的认定和国、省级科普基地的初审、推荐上报工作;负责科技宣传和科技培训工作;承担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七)人事科(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科技人才工作;负责科技干部教育培训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承办局党组秘书事务工作;承办机关党委、纪检监察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全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达州市科技局机关行政编制21名(含纪检组长、机关党委书记人员编制)。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

纪检组长和机关党委书记按市委规定配备。

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2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达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达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