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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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达市府发〔2012〕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近期,全省道路交通和煤矿领域接连发生多起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竣。继广安市高速公路“8.2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攀枝花市“8.29”特别重大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之后,99日我市万源市青花镇永盛煤矿发生一起较大安全事故,暴露了全市安全生产存在的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府发〔201229号)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首要政治任务。各地各部门务必保持清醒认识和高度警觉,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正确审视形势,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举一反三,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强化责任落实,以铁的手腕和措施狠抓安全生产监管,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防止较大事故,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近期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班组安全建设,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等制度,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确保全面自查不留死角、强化整改不留隐患。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层层组织对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检查,确保不漏一家企业、不漏一处隐患。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分级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对无法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该取缔关闭的坚决取缔关闭。要进一步明确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方式,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检查人员责任,建立健全检查人员问责制度。

三、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强化制度、规范运行,切实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物品、消防、冶金、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煤矿方面:扎实推动煤矿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调整优化煤炭产业结构,对灾害严重、安全基础差、产能落后、不具备改造条件的企业,坚决实施关闭。对现有资源整合煤矿重新进行审查,对不具备资源整合条件的煤矿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落实安全措施,落实采掘头面审批和公示制度。审批部门必须严格安全准入条件限制。大力推进安全、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矿山建设,实现生产规模化、采掘机械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安全信息化、生活设施人性化,彻底改变脏乱差的形象。

交通方面: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和828日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采取强力措施,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公安部门要深入持续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加强路面巡查执法,严把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严查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非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对运输企业和营运车辆及驾驶人开展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停业一批安全管理混乱的运输企业,停运一批安全性能低下的运输车辆,停驶一批达不到安全营运标准的运输线路,停止一批法制意识淡薄驾驶人从业资格。各级海事部门和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渡口、码头的安全检查,认真落实签单发航制度,坚决取缔非法渡口、非法渡运、无证经营、非客船载客等行为。

全面落实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物品、消防、冶金、旅游等行业领域安全措施,切实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从源头上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扎实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各地各部门要对打非治违前期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梳理,认真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继续把煤矿企业假借技改整合进行非法违法生产建设、危险化学品企业未经三同时审查验收合格擅自进行非法违法生产建设和擅自延长试生产时限、烟花爆竹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非法违法生产等行为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要严防已经取缔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死灰复燃,彻底消除隐患,不留后患。集中、公开严惩一批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特别是习惯性、顽固性和屡整屡犯、反复发生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严肃追究责任,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报纸、广播等媒体,运用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发挥新闻媒体和舆论监督,坚决曝光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五、认真落实市包县县包矿责任制

认真落实各级政府煤矿安全监管责任,监督驻矿安全监管员履行监管职责,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整改各类安全隐患。督促各级政府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关闭要求,不定期查访,严防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包县包矿领导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查与暗访、以暗访为主的方式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督促整改到位,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履职。对工作不到位、不履职、不尽职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问责。发生事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按照四不放过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依纪严肃查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及时公告事故调查结果,强化社会警示作用。凡因失职、渎职和监管、检查走过场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深挖细查事故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凡是身陷非法利益格局的,工作不尽职、不落实、不到位的,阻挠、干扰和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事故多发、频发地区的有关领导及企业负责人要加强约谈;对事故发生单位一律实行停产,全面排查隐患,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恢复生产。

市政府督查室、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12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