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达州市2012年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达州市2012年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方案
为巩固发展和深入推进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乡镇交管机构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广安会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1〕215号)、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11〕1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达市府办〔2010〕60号)要求,进一步增加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实现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力争农村地区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杜绝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统一乡镇交管机构标准,规范建设,充分发挥乡镇交管机构的作用
1.统一工作机构。各乡镇交管机构在乡镇人民政府内设的或具有安全管理职责的机构增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交管办”)牌子,由乡镇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兼任交管办主任,乡镇派出所确定1名副所长或1名民警兼任交管办副主任。乡镇政府要落实2名以上工作人员。通公路的行政村,要聘请1—2名交通安全协管员(可由村、组干部兼任),协助乡镇交管办开展工作。
2.统一工作设备。有专门办公场所,乡镇交管办要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配置照(摄)相机、电脑、传真机、反光背心、停车检查牌等工作设备。
3.统一工作保障。专兼职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列入当地财政按规定给予补助保障。
4.统一工作台帐。以各县(市、区)为单位,统一工作台帐。以乡(镇)交管机构为单位,建立机动车及驾驶人员信息台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管辖道路里程明细工作台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台账、工作巡查及道路交通违法查纠等基础信息资料工作台账。
5.统一工作制度。以各县(市、区)为单位,统一建立:交警大队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指导办公室工作职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交通安全宣传制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制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赶场制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道路交通信息采集上报制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交通安全管理员查纠交通违法行工作规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管理暂行办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查纠交通违法管理暂行办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流程。
(二)强化乡镇交管机构督导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工作实效
1.制定考核办法。制定《2012年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评考核办法》(附件1)。
2.落实四项制度。一是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市、区)政府每季度组织召开由安监、公安、交通、农业、教育、工商等部门参加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分析研究本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安排下一个季度工作,解决突出问题。二是落实领导带队检查制度。县(市、区)政府领导每月带领相关部门或联席会议3个以上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并深入5个以上乡(镇)政府和交管办督导检查指导工作不少于1次。三是落实公安交警领导定点联系指导制度。交警支队领导实行定点联系县(市、区)指导制度,交警大队领导实行定点联系乡镇交管机构检查指导制度,每月不少于2次。四是落实公安交警大中队民警定点联系指导交管办工作制度,每周检查、指导工作不少于1次,每季度组织培训不少于1次。
3.建立考核机制。一是每月考评。各县(市、区)结合日常督促检查中掌握和了解的情况,每月组织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重点对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抽查考评打分,总结推广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地方的好的做法,帮助指导工作措施落实不力、办法不多和效果较差的地方。二是季度考核。各县(市、区)于每季度末25日前,汇总本季度考评结果,计算出县(市、区)的平均分值填入《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季度考评考核统计表》(附件2),上报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由市政府督查室组织安监、公安、交通、农业等部门,对各县(市、区)上报的考评结果进行检查或抽查。采取路面实地抽查,听取县(市、区)、乡(镇)及交管办工作情况介绍,查阅工作开展相关资料和各类工作台账,并逐项考核打分。三是排名通报。市政府督查室根据季度考核结果,每季度进行排名通报,并抄送市局际联席会议领导及成员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安委会办公室和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对连续2次排名最后1位的,将全市进行通报,并抄送市政府主要、分管领导。
4.严格责任追究
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达市府办〔2010〕60号)文件精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认真落实县乡两级政府、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车主、驾驶人员的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实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所辖区域内群众举报、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及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向有管辖权的上级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致使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不作为造成事故的,特别是造成较大及以上事故或影响特别大的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对一年内发生1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乡镇和一年内发生2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县(市、区)政府,除按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外,其当年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到县(市、区)政府述职,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到市政府述职。
附件:1.2012年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评办法
2.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季度考评统计表
附件1:
全市2012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评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广安会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达市府办〔2010〕60号)要求,为巩固发展和深入推进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努力控制农村地区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工作组织领导(10分)
(一)县(市、区)政府制定下发深入推进2012年工作文件(2分)。
(二)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2分)。
(三)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专门会议或联席会议,分析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研究安排下一个季度工作(6分)。
二、落实工作机构(25分)
(一)以同级人民政府或局际联席会议名义制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建设标准》,并组织实施(8分,未组织实施的扣5分)。
(二)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管理机构(10分)。其中:挂牌1分、落实专门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2分、配备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2分、落实工作经费保障3分、有执法装备,能基本满足工作需要2分。
(三)健全工作台账(7分)。其中:以乡(镇)为单位,建立机动车及驾驶人相关情况工作台账3分;建立管辖道路里程明细工作台账2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基础信息资料工作台账2分。
三、加强督促指导(20分)
(一)政府领导带队督导(6分)。其中:县(市、区)政府领导每月带相关部门或联席会议3个以上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3分;深入5个以上乡(镇)政府和交管办督导检查指导工作不少于1次3分。
(二)落实县级公安交警部门主要负责人(6分)。其中:定点联系乡镇交管机构工作指导制度2分;每月到乡镇交管机构检查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4分。
(三)落实公安交管民警联系检查制度(8分)。其中:落实县级公安交管民警定点联系指导交管办工作制度2分;交管民警每周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工作不少于1次3分;每季度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管理培训不少于1次3分。
四、健全管理制度(15分)
(一)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评考核机构,制定考评考核办法(细则),并定期组织考评考核(4分)。
(二)制定乡(镇)农村交管机构相关管理工作制度(3分)。
(三)制定乡(镇)农村交管机构专(兼)职工作人员管理制度(3分)。
(四)制定乡(镇)农村交管机构日常巡查制度,并付诸实施(5分)。
五、工作成效(30分)
(一)每月组织开展1次宣传教育活动(2分)。
(二)乡(镇)、村(社)宣传专栏内有交通安全内容(2分)。
(三)路面抽查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行为管控在3%以下(4分),每超过2%扣1分,扣完为止。
(四)路面抽查酒后驾驶、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管控在7%以下(4分),每超过1%扣1分,扣完为止。
(五)路面抽查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管控在15%以下(4分),每超过2%扣1分,扣完为止。
(六)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6分),其中:持平1分,每下降10%2分,最高不超过6分。
(七)农村道路死亡交通事故同比下降(8分),其中:持平1分,每下降5%1分,最高不超过8分。
六、扣分
(一)农村道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上和10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分别扣10分、20分和30分。
(二)在暗访中发现上报情况不实的,按照上述考评考核内容对应项的分值加倍扣分。
(三)给予定点督办的一次扣5分。
(四)未按时上报考核相关情况的扣2分,未上报的扣5分。
以上分值分别在总得分中扣除。
七、加分
(一)县(市、区)政府制定下发农村客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的加3分(上报二季度考核时,应附县(市、区)政府文件和开通乡村客运的线路及班次)。
(二)市局际联席会议“工作简报”采用一次加2分,专刊推广典型经验刊发一期加5分。
八、考评考核方式
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全面客观地反映真实工作情况原则,实行每月考评、季度考核机制。具体如下:
(一)每月考评。各县(市、区)结合日常督促检查中掌握和了解的情况,每月组织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重点对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抽查考评打分,总结推广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地方的好的做法,帮助指导工作措施落实不力、办法不多和效果较差的地方。
(二)季度考核。各县(市、区)于每季度末25日前,汇总本季度考评结果,计算出县(市、区)的平均分值填入《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季度考评考核统计表》,上报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市政府督查室组织安监、公安、交通、农业等部门,对各县(市、区)上报的考评结果进行检查或抽查。采取路面实地抽查,听取县(市、区)、乡(镇)及交管办工作情况介绍,查阅工作开展相关资料和各类工作台账,并逐项考核打分。
九、考核排名通报
考核采取查看各县(市、区)公安交警信息网专栏刊发的相关内容、日常上报的工作开展情况信息和对各地的暗访情况,参考各地上报的考核结果,结合考评考核方法,每季度对各地开展和推进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排名通报,并抄送市际联席会议领导及成员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安委会办公室和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对连续2次排名最后1位的全市通报,并抄送市政府主要领导。
十、工作情况报送方式
(一)本办法从2012年二季度开始实行。各县(市、区)在考评6月份工作时,对5月份的工作情况一并考核考评,并按规定时间上报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各地每月开展工作情况小结于本月25日前(节假日顺延)上报,内容应简明扼要,亮点突出。
(三)各级政府领导重视、政府或多部门联合下发专门文件、政府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多部门联合深入乡(镇)业务指导和检查工作以及好的做法和取得的经验等工作情况信息随时上报。
市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报地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信息网主页ftp(用户名和密码均为:user1)-秩序科2012年-“农村交通管理”文件夹。
附件2:
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季度考评统计表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项 目 | 考核内容 | 得 分 |
加强工作 组织领导 | 1.政府制定下发深入推进2012年工作文件(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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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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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专门会议研究安排(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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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得分: 分 | ||
落实工作 机构 | 1.下发《农村交管理机构建设标准》,并组织实施(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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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村交管理机构办公、人员、装备等满足工作需要(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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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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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得分: 分 | ||
加强督促 检查 | 1.政府领导带领相关部门或3个以上相关部门,每月开展专项检查、深入5个以上乡(镇)督导检查(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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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县级公安交警部门主要负责人实行定点联系制度,每月不少于2次(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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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行民警定点联系制度;每周不少于1次;每季度组织培训不少于1次(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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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得分: 分 | ||
健全管理 制度 | 1.成立考评考核机构,制定考评办法,定期考评考核(4分) | |
2.制定乡(镇)农村交管机构相关管理工作制度(3分) | ||
3.制定乡(镇)农村交管机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3分) | ||
4.制定乡(镇)农村交管机构巡查制度,并付诸实施(5分) | ||
本项得分: 分 | ||
工作成效 | 1.每月组织开展1次宣传教育活动(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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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乡(镇)、村(社)宣传专栏内有交通安全内容(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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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路面抽查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行为管控在3%以下(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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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路面抽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管控在7%以下(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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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路面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管控在15%以下(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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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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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得分: 分 | ||
以上各项小结得分: 分 | ||
加分 | 1.县(市、区)政府制定下发农村客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的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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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局际联席会议简报采用一次加2分,专刊推广典型经验,每刊一期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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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得分: 分 | ||
合计得分: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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