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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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奖励2011年度企业自主创新品牌建设等先进单位的通报

达市府发〔201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深入实施兴工强市核心战略,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一大批企业在自主创新、品牌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为支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了重要保障。根据《中共达州市委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兴工强市战略的决定》(达市委发〔201111号)精神,经认真审核,决定对2011年度企业自主创新、品牌建设、销售收入上台阶、入库税收贡献等先进单位给予奖励。

一、企业自主创新

四川达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源油橄榄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四川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各奖励20万元。

二、企业品牌建设

(一)四川天源油橄榄有限公司绿升及图注册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奖励50万元。

(二)四川通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图形、四川汉碑酒业有限公司碑及图、四川天源油橄榄有限公司绿升及图被认定为四川省著名商标,各奖励20万元。

三、企业销售收入上台阶

(一)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收入新跨越100亿元台阶,奖励100万元。

(二)国电达州发电有限公司、达州市泰昕炉料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收入首次跨越10亿元台阶,各奖励10万元。

四、企业入库税收贡献

(一)中石化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奖励92万元。

(二)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奖励13.5万元。

(三)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东北气矿,奖励10万元。

(四)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奖励8.4万元。

(五)四川省电力公司达州电业局,奖励4.5万元。

(六)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奖励2.2万元。

(七)成都地奥集团天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奖励2万元。

(八)达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奖励4万元。

(九)四川省宣汉县上峡煤焦有限公司,奖励3.4万元。

(十)大竹县堡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奖励3.4万元。

对企业自主创新、品牌建设、销售收入上台阶先进单位的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列支,对入库税收贡献先进单位的奖励资金分别由同级财政列支。其中企业销售收入上台阶、入库税收贡献奖励资金奖励企业领军人物。

希望获奖企业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希望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以先进为榜样,大力实施兴工强市核心战略,进一步提升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质量,为实现科学发展、建设幸福达州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