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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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达州市2012年度安全生产 工作意见的通知

达市府办〔2012〕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达州市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二年三月六日

 

达州市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2012年是全面推进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大力推进实施《达州市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强化科技支撑、应急处置、基础建设,继续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确保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有所下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责任目标

(一)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共同责任目标

12012年,全市杜绝重大和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2.遏制较大事故,全市较大安全事故控制在5起以内。

3.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生产伤亡事故,全年各类生产伤亡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指标之内。

4.依法查处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事故结案率达100%

5.认真排查事故隐患,按期完成省、市政府公告下达的重大安全隐患和其他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任务。

(二)各县(市、区)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见附件)

各县(市、区)要层层分解2012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确保控制考核指标全面落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相对考核指标的落实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相对考核指标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列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三)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

具体考核指标待省政府下达我市后,由市安委会另行下达。

四、工作重点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生产工作方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颁证,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着力加强对基层政府、各类企业的监督检查,不断总结新经验,推广新举措,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进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坚持预防为主,强化事故隐患整治和重点行业领域源头治理

1.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各地、各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为基础,细化隐患排查标准,根据企业规模、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危险因素等条件,掌握企业底数和基本情况,对企业进行分类分级,按照按类分级、依级监管的模式,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要在分类分级的基础上,对企业在监管频次、监管内容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监管监察,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地要进一步理顺和细化有关部门和属地的安全监管职责,将有关部门和企业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日常执法检查等相关工作完成情况和过程管理指标纳入安全生产工作年终考核范畴,提高安全监管的约束力和公信力。

2.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继续深化煤矿、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有的放矢,确保取得实效。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具体组织和指导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要积极配合,通力协作,搞好联合执法,提高专项整治工作的效率。

(三)坚持落实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

1.严格落实各级政府的监管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各级政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认真落实政府、部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承诺书。按照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加快安全生产科研技术、宣传教育、应急救援等支撑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设立与当地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要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2.严格落实部门的监管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分管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授权、委托,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依法实施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罚、处分。

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组织制订本行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行业安全标准;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政策、技术管理等咨询服务和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本行业安全生产科研攻关,开展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工作;组织本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指导本行业排查治理隐患。

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法制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维权意识。各职能部门要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要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信访问题,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重大安全隐患要予以曝光。

3.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班组安全建设,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执行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经严格考核、持证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必须全部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4.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的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强化跟踪督查,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之一。对年内发生一起重大以上安全事故、两起较大事故、突破全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地区实行一票否决;对突破全年煤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地区实行降等排位。同时,各级政府要设立安全生产奖励专项资金,加大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提高各级各部门有关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坚持依法治理,持续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秩序

继续对典型违法行为集中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加强对县乡政府打非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四个一律措施。要按照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和巡查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关闭和取缔非法以及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非法违法、瞒报谎报事故查处跟踪督办制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科技支撑,认真实施安全生产项目,加大安全专项投入

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和企业主体安全投入力度,督促指导各地按规定安排相应配套资金,确保必要的安全投入到位。切实加快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大力推进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重点科研项目实施。加大各级政府和企业主体科技投入力度,组织对重点行业、事故多发环节安全生产科技攻关,提高科技对高危行业本质安全的贡献率。积极培育和发展安全认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参与安全生产调研、事故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分析、隐患排查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等工作。

(六)强化应急处置,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

加快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针对本地区的产业结构特点和重大危险源情况,建立适应实际需要的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煤矿、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依法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小企业,除设立兼职应急救援岗位、配备兼职救援人员外,还应当与邻近建有专业救援队伍的企业或单位签订救援协议,或者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所有煤矿今年底前必须组建一支兼职救护队伍,其救护队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方能上岗。要全面普查全市各类应急救援资源,建立起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医疗机构、应急指挥机构及人员、应急救援队伍及人员、各类应急物资装备资源数据库,并实行网络申报,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应急救援资源普查登记定位系统,做到资源共享、协调处置、综合调度,为应急救援、监督检查和科学决策创造条件。完善不同层面应急救援预案,针对企业及单项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差的问题,结合实际认真组织修订完善,确保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中,要将企业应急预案列为重要审查内容。

(七)强化基础建设,制定完善安全标准规范,健全安全监管体系

1.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台帐。各乡镇、村社、街道办事处、产业园区要将本辖区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人员情况、联系方式等建立台帐,报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部门要开展生产经营单位情况普查,建立一企一档的生产经营单位台帐。要对企业实行分级监管,企业安全状况划分为四个等级:一级为安全生产条件好的企业,重点抓好巩固提高;二级为一般企业,重点抓好提升晋级;三级为较差企业,重点抓好整改落实;四级为未达标企业,重点抓好停产停业整顿。对整改无望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依法关闭。实行企业分级管理升降级制度,级别低的企业经过整改、重新评估、验收合格后予以升级;级别高的企业在检查中发现较多安全隐患或发生事故的要予以降级。

2.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成熟一批、考评一批、公告一批、授牌一批的原则,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创建工作。在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年底前,全市煤矿生产矿井全部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其中矿井生产能力在年产9万吨及以上的生产矿井,至少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其它生产矿井至少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建设矿井安全设施验收前同步达标。年底前,全市40%的金属非金属矿山达到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其中50%的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达到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630日前,全市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数量达到全市危化品生产企业总数的70%,年底前全市所有危化品生产企业全部达标。年底前,全市所有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全部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严格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条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严格考评,凡是没有达到标准化条件要求的,有关发证登记部门要依法暂扣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3.切实加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社区建设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创建规划和计划,明确职责要求,落实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加强指导和服务,确保安全社区建设稳步推进。

4.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要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充实安全监管人员编制数量。乡镇、街道办事处、化工园区要充实安监站,村社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政府各职能部门要落实安全监管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各县(市、区)要加强安全执法队伍建设,将安全执法队伍工作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保证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5.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布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切实抓好换届改选后各级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安全监管部门主要领导的安全培训。在党政领导干部党校培训、学校新生入校、企业新员工进厂时,特设安全生产课,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引导从业人员合法就业、安全从业。进一步加强高危行业三项岗位人员和班组长、农民工安全培训。做好第1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工作,组织参加安康杯青年安全示范岗活动,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创新安全宣传方式,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文化氛围,把一切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因素转化为保障安全生产的现实生产力,构建预防为主、群防群治、全面保障的安全生产格局。

(八)深入推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强化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继续做好职业危害申报、评价、检测等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申报内容,确保申报和评价质量以防治矽尘、煤尘、高毒物质等职业病危害为重点,继续在煤矿、非煤矿山、冶金、木质家具制造业等职业危害严重、接触人员多、职业病发病多的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整治。加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查处力度,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依法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附件:2012年达州市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

 

 


附件:

2012年达州市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

(单位:人)

  区

各类事故

  计

 

 

火灾

 

 

 

农业

机械

较大事

故起数

道路交通

生产经营性

道路交通

工矿商贸

煤矿

非煤

矿山

 

 

  市

127

86

33

2

37

29

1

2

5

通川区

12

11

4

 

1

1

 

 

 

  县

21

13

4

 

8

7

 

 

 

宣汉县

19

14

6

 

5

5

 

 

 

万源市

19

14

6

 

5

5

 

 

 

大竹县

19

13

4

 

6

6

 

 

 

  县

18

14

6

 

4

2

 

 

 

开江县

12

7

3

 

5

3

 

 

 

  属

2

 

 

 

2

 

 

 

 

  它

5

 

 

2

1

 

1

2

 

注: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待省政府下达我市后另行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