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改善全市农村地区支付环境,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市深入实施农村支付结算“迅通工程”(以下简称“迅通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迅通工程”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大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为目标,以“统筹城乡、综合规划、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为原则,以扩大农村地区支付系统覆盖面、鼓励农村地区金融产品创新、推广银行卡等新型支付工具在农村地区的使用、积极支持金融机构经营发展为工作重点,建设高效、安全、快捷、优质的农村支付服务体系,促进全市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实施“迅通工程”的主要内容
构建“人行牵头、多方参与、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以POS机具、转帐电话助农取款业务为突破口,提高支付系统和基础设施覆盖率;以推行柜面业务合作机制为契机,进一步提高银行结算账户普及率;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小额支付系统业务为基础,全方位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和结算方式;以创建“银行卡刷卡无障碍示范区”为依托,推动银行卡在农村地区的有效使用;强化农村地区支付结算业务和风险防范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改善工作考评机制等。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农村支付结算“迅通工程”,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加快推动农业农村发展上新台阶的重要途径;是破解金融服务“三农”难题、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举措。通过实施“迅通工程”,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对“三农”的促进和推动作用,利用支付体系连通城乡的功能,不断提高城乡资金融通效率,在打造“资金洼地”的同时形成“资金活水”,增强辖区对优势企业和资金的吸引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高度认识实施“迅通工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各县(市、区)政府要将“迅通工程”建设工作列为农村工作和金融工作重点内容,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并逐步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要将“迅通工程”建设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立足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从辖区实际出发进行科学规划,实事求是制定实施方案,精心安排部署。宣汉县、大竹县已分别纳入创建省级和市级“迅通工程”示范县,大竹县石河镇、宣汉县南坝镇被确定为创建“银行卡刷卡无障碍示范示范区”。宣汉县、大竹县要认真研究制定示范县、区建设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创建成功。其余各县(市、区)也要将本地农村支付结算环境的薄弱点和优势点结合起来,一地一模式,一县一特色,找准突破口,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务实推动“迅通工程”建设工作,力争实现“户户有银行卡、村村有POS、镇镇有ATM、县县有刷卡无障碍示范街”的“四有”目标。
(三)落实责任,整体联动。“迅通工程”是一项全面的、综合性的工作,各级相关部门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全力以赴,广泛宣传发动,把“迅通工程”的每一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时限要求,建立起“政府主导、人行牵头、多方参与、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形成多部门分工协作、高效运作的协调机制,确保“迅通工程”各阶段目标任务的圆满实现。各级人民银行要抓好统筹规划,单个行政村的服务点数量不超过3个,加大“示范区”创建力度,建立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改善工作考评机制,加强相关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积极协调各银行业机构、各相关单位加强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涉农银行业机构和专业化服务公司要发挥好“迅通工程”建设的主体作用,大力开展宣传培训,面向“三农”拓展业务,将农机农具、农药化肥、种子饲料批发、农业种养殖等作为重点业务内容,积极推广票据、商业汇票、信用卡、银行卡等各类非现金支付工具,增加ATM设备、POS机具和转账电话助农取现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实现农村群众“足不出村”就能享受到良好的支付服务。财政、公安、工商、商务、城管等部门要在打击银行卡违法犯罪、规范农村地区商户银行卡市场管理、实现国家各项补贴均通过银行卡发放,开展宣传活动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和配合,促进银行卡在缴税、公用事业缴费以及医院、交通等生活密切相关领域普遍应用。新闻宣传部门要及时追踪报道“迅通工程”建设开展情况。电信部门要尽快将电信基础设施和线路延伸到全市所有乡村。
(四)政策扶持,强力推进。实施农村支付结算“迅通工程”是一项公益性的惠民工程,要制定扶持措施,切实加大对“迅通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引导各参与主体和社会各方履行社会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逐步制订专项资金扶持计划,对“迅通工程”的启动、宣传、推广和补贴落实专项经费。各涉农银行业机构要优化账户开立手续,减免账户管理费用和有关手续费。公安部门对农村地区银行网点和ATM机接入110联网报警提供方便和支持。由保安服务企业建立报警系统的,初装费按成本收取,服务费收取标准按《四川省保安服务行业收费指导价格》规定价格下浮30%。新闻宣传单位对开展农村地区支付结算业务和风险防范知识的公益宣传应免收费用。电信部门针对转账电话助农取款等业务给予减免初装费、调低费率或实行按月包干的优惠。
(五)总结经验,探索创新。各县(市、区)政府要以建设农村支付结算“迅通工程”示范县、示范镇(乡)、示范村为契机,积极总结推广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强化农村支付结算“迅通工程”品牌建设。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主动研究适应不同客户群体支付需求的结算方式,以服务民生为核心,在落实风险控制的前提下,大胆开展创新,将现代化支付服务方式利用电子化服务手段向农村地区充分延伸,统筹城乡支付服务发展,全面、整体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