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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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9·18”洪灾等灾害受灾地区灾后生态重建的实施意见

达市府办〔2012〕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达州是自然灾害多发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环境承载力较低,尤其是去年“9.18”特大洪灾给全市生态环境带来严重破坏。为加快推进受灾地区灾后生态重建,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创建全省非地震灾区灾后重建示范区总体目标,加强灾区生态环境修复,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水土流失治理,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加强监管执法,健全监测体系,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发展。充分考虑灾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环境和谐友好。

2.坚持统筹兼顾,有效衔接。与灾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全市创建非地震灾区灾后重建示范区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紧密衔接。

3.坚持因地制宜,尊重科学。根据灾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环境差异和生态功能区划要求,加强分类指导,提高重建科学性和针对性。

4.坚持政府主导,多元投入。政府加强宏观统筹和科学管理,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二、目标任务

生态重建以万源市、达县、渠县三个重灾县(市)为主,覆盖其它县(区)受灾地区。通过一年时间的努力,达到生态功能基本恢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防灾减灾能力显著增强,灾害损失大幅度下降;地质灾害得到有效治理,地质灾害隐患基本解除。

(一)生态环境

1森林火灾损失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分别控制在0.1‰3‰以内。

2受损林地植被基本得到恢复,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平方公里。

3灾区受损的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和能力得到快速恢复,饮用水源地、流域水环境及农村环境保护加强,冬水田蓄水能力得到恢复和增强,城市及工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快速提升。

4灾区的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区域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等服务功能得到有效恢复,人居环境得到根本改善,生态环境总体质量超过灾前水平。

(二)防灾减灾

1修复水利基础设施,加强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气象、水文监测体系,恢复建设气象台站3个,改建水文监测站9个、水文信息中心1个,对灾害进行准确有效的预报。

2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明显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大幅提高,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伤害和损失。

(三)地质灾害防治

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落实监测责任人966人,实施避让搬迁1800户。通过采取工程治理、应急排危除险、避让搬迁等措施,基本消除三个重灾县(市)1133处地质灾害隐患威胁,逐步消除其余县(区)561处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确保8.5万人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重点

(一)生态恢复

1.加快推进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快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建设。继续深入推进天然林保护工程,全面落实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责任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搞好专项建设,发展后续产业,实施洪灾受损耕地退耕还林;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建设,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大低产低效林改造力度;持续抓好国土绿化,搞好工程造林,鼓励社会造林;建设冬水田湿地面积30万亩,完善多级蓄水体系,恢复生态功能。

2.加大森林抚育改造力度。采取割灌、修枝、抚育间伐、更换树种、施肥等措施,加快推进中幼林抚育和低产低效林改造,共投入5100万元,营造林面积17万亩。调整和优化林分结构,提升森林经营水平,提高林分质量,增强森林生态系统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以及木材、林产品和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

3.加强生态保护能力建设。加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层林业站所阵地建设,促进林草植被的有效保护和生态功能的稳定发挥;加强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管理能力建设,加大湿地保护建设力度;建立健全生态监测网络,加强生态建设相关技术研究和示范,全面建成生态建设与保护相适应的保障体系。

4.全面推进人居绿化工程。加强城镇绿化、小区绿化、河道水系绿化、村庄绿化、城周绿化、道路水系绿化、房前屋后绿化等城乡重点区域绿化美化,营造布局合理、结构稳定、功能优良的人居生态环境,推进绿化模范单位、绿化模范乡镇、绿化示范村建设。通过灾区过渡安置区、永久居住区、原地改建与扩建的生态人居建设等,使灾区人民的人居环境超过灾前水平。

5.切实加强各类特色林业基地建设。新建林业产业基地10万亩,发展和巩固渠县的青花椒、万源的树花菜和核桃、开江的银杏和油橄榄、大竹的香椿等特色林业产业基地。

6.加快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进程。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原则,对影响基本生产、生活的原有和新增水土流失土地,采取坡耕地治理、坡面水系工程、水土保持林草、沟道治理等工程措施,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进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9平方公里。切实加强水土保持动态监测网络和监管能力建设,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成效动态监测,提升水土流失防治水平。

(二)环境保护

1.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通过污染源治理、水源地生态保护和恢复,恢复水源地水域功能,确保水源地质量达到灾前水平。适时监测控制水源地水质变化,建立水源地预警和应急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保护饮用水源,加强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保护,落实县城第二水源地备用水源方案,做好应急准备,让灾区人民时刻都能喝上干净的水,放心的水,切实保障灾区人民身体健康。

2.加强流域水环境保护。以主要流域以及重要水库水污染防治为重点,全面开展流域和重点小流域综合整治。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为核心,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促进流域产业结构调整,建立流域水污染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机制,显著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

3.加强农村地区环境质量控制。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积极推广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的方式,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投入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资金500万元,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恢复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水环境质量和群众健康安全,有效控制面源污染。

4.加强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加强矿山环境调查与监测,对因采矿活动引起的地质环境恶化、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要督促矿山企业及时整治,隐患消除。加强新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严格环保准入条件。加强现有生产矿山和闭坑矿山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优先抓好在大中型矿山和已经废弃的无主矿山的生态环境植被恢复治理,发展矿山生态旅游和循环经济。投入1560万元,对达州主城区、万源市城区周边等5处矿山企业集中区域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三)防灾减灾

1.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加大宣传力度,普及防灾知识。向领导宣传,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意识,使地质灾害防治家喻户晓,人人参与;各级群测群防监测员要加强知识和技能培训,掌握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避险防范知识和要求,提高群测群防技术水平。

2.加强联动,提高防治能力。建立渠江流域(包括达州、巴中、广安)洪水联合调度机制,建立防洪信息共享、处理和发布平台,做好防灾减灾信息支撑、决策辅助工作,避免或减轻重特大洪灾损失。建立灾害监测站点,加强部门联动,及时掌握天气和水情信息,认真抓好洪灾、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综合利用电视、广播、短信平台等多种途径及时将重要天气和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传递给责任人和监测员。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灾害防治工作。

3.深入完善非地震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负责人,确保点上有人管,处处有人抓;按照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要求,建立健全市、县、乡(镇)、村、组五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落实群测群防措施,每个隐患点都要编制防灾预案,落实监测人员,逐级签订防灾责任书,投入补助经费508万元。

4.加强农村气象服务体系和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建立气象与生态环境监测及信息收集系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灾害性天气预警系统和运行保障系统,提高暴雨、干旱、大风冰雹、低温寒潮等灾害性天气的预测发布准确率,增加防雹作业防护面积,提高增雨效果,全面提升农村地区灾害性天气预测预警和防御能力。

5.加强气候可行性论证和灾害风险评估。加强城镇建设和重大工程项目特别是水利工程项目和化工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与环境评价,规范城镇建设雷击风险评估,开展达州暴雨洪涝灾害风险区划。

(四)地质灾害防治

1.扎实做好地质灾害排查。结合《达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9-2015年)》,加强对灾后重建示范区重点防范区、危险区及重大地质灾害点全方位巡查排查,继续加强对农村10户以上集中居住点进行摸排调查,全面掌控地质灾害隐患点。将新产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纳入预案,发放防灾明白卡和工作明白卡,落实撤离路线和地点,明确报警方式,尽可能避免地质灾害造成损失。

2.做好重建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防止灾后重建示范区恢复重建区域受到地质灾害威胁,减少因不合理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进一步加强灾后恢复重建集中安置和分散农户建房选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对灾后重建示范区建设项目地质灾害用地危险性评估和监管,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未开展工程治理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建设用地。

3.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和避让搬迁。按照《达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9-2015年)》,将所列出的还未进行治理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通过排查出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和近两年暴雨洪灾诱发的新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按照不同规模、危害对象、危险程度,积极做好部、省级地质灾害整治项目申报工作,争取尽快纳入勘查治理范围,尽早消除隐患。对受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的分散农户和不具备治理条件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区域内的住户,采取避让搬迁。

4.加强应急避险场所建设。按照主动避险、预防避险原则,在各县(市、区)选择地质灾害隐患集中点、威胁人员较多的地质灾害点建设应急避险场所共7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灾后生态重建工作由市创建委生态重建组统一指导、协调组织,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气象局、达州水文局等部门牵头实施,各县(市、区)具体实施,市级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主动服务。各地各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加快重点项目实施。明确分管领导负责生态重建工作的安排部署、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多方筹措资金。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项目;调整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生态重建的投入;项目资金筹措以县(市、区)为主,市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形式给予适当补助;通过银行贷款、整合项目资金、群众和企业自筹等多种方式筹措生态重建资金。

(三)逗硬检查考核。市创建委督导组要强化对生态重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责任单位严格问责;市创建委统一组织检查验收、评比表彰,确保今年11月底前圆满完成生态重建任务。

 

附件:灾后生态重建重点项目表

 

 

 

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灾后生态重建重点项目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设 内 容

投资估算(万元)

建设

期限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资金

筹措

建设

性质

一、环保

 

 

 

7050

 

 

 

 

 

饮用水源

地保护

重灾区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

达县10个、渠县27个、万源市28个受灾乡镇

修复或重建饮用水源保护区界桩、界碑等;加大违法排污整治力度;适时监测控制水源地水质,建立水源地预警和应急机制等

600

2012

市环保局

达县、渠县、万源市人民政府

1.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

2.加大各级地方政府投入

新建或恢复

非重灾区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

通川区、宣汉县、开江县、大竹县受灾乡镇

200

2012

市环保局

通川区、宣汉县、开江县、大竹县人民政府

重灾区城区饮用水源地保护

渠县渠江镇、万源市太平镇

修复或重建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工程建设等

400

2012

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

渠县、万源市人民政府

恢复

非重灾区城区饮用水源地保护

通川区、宣汉县、开江县、大竹县

250

2012

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

通川区、宣汉县、开江县、大竹县人民政府

新建或恢复

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设

重灾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

达县、渠县和万源市部分受灾乡镇(达县南外镇、石桥镇、碑庙乡;渠县渠江镇、三汇镇;万源市白沙镇)

建成场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并做到达标排放

2000

2012

市发改委

达县、渠县、万源市人民政府

非重灾区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设

五十百千环境优美乡镇、生态乡镇、一万人以上的乡镇(宣汉县东乡镇、南坝镇;大竹县竹阳镇;开江县新宁镇)

建成场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并做到达标排放

1000

2012

市发改委

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新建或恢复

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重灾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达县、渠县和万源市养殖企业

按照总量减排要求,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切实做到达标排放或综合利用

300

2012

市环保局、市畜牧食品局

达县、渠县、万源市人民政府

1.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

2.加大各级地方政府投入

恢复

整改

 

非重灾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通川区、宣汉县、大竹县、开江县养殖企业

200

2012

市环保局、市畜牧食品局

通川区、宣汉县、大竹县、开江县人民政府

农村环境质量控制

重灾区农村面源污染控制

达县、渠县和万源市受灾乡镇

建设沼气池、垃圾池;购置垃圾转运设备等

500

2012

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农业局

达县、渠县、万源市人民政府

新建或恢复

非重灾区农村面源污染控制

通川区、宣汉县、大竹县和开江县受灾乡镇

300

2012

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农业局

通川区、宣汉县、大竹县、开江县人民政府

新建或恢复

临时安置点环境质量

控制

重灾区临时

安置点

达县、渠县和万源市受灾乡镇

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临时垃圾收集池等

300

2012

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

达县、渠县、万源市人民政府

新建

受损生态细胞恢复

重灾区受损生态乡镇、生态小区、生态村、生态家园恢复项目

达县、渠县和万源市受灾乡镇

环保基础设施修复,植被恢复,解决人饮工程等

400

2012

市环保局

达县、渠县、万源市人民政府

恢复

非重灾区受损生态乡镇、生态小区、生态村、生态家园恢复项目

通川区、宣汉县、大竹县、开江县受灾乡镇

环保基础设施修复,植被恢复,解决人饮工程等

200

2012

市环保局

通川区、宣汉县、大竹县、开江县人民政府

恢复

自然保护区恢复

万源市花萼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恢复项目

万源市花萼山自然保护区受灾乡镇

清理山体滑坡;恢复野外巡护监测道路;架设桥梁;恢复生态能力建设;森林植被恢复等

200

2012

市环保局

万源市人民政府

恢复

或重建

宣汉县百里峡省级自然保护区

恢复项目

百里峡自然保护区受灾乡镇

清理山体滑坡;恢复野外巡护监测道路;架设桥梁;恢复生态能力建设;森林植被恢复等

200

2012

市环保局

宣汉县人民政府

恢复

或重建

二、国土

 

 

 

6048

 

 

 

 

 

地灾治理

地质灾害治理

万源市、达县、渠县

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地质灾害治理

500

2012

市国土资源局

万源市、达县、渠县人民政府

中央和地方财政筹措

 

 

地质灾害

避让搬迁

避让搬迁工程

各县(市、区)

避让搬迁1800户,其中渠县150户,达县500户,万源550户,宣汉200户,开江100户,通川区150户,大竹150户。一般农户按13000/户补助,贫困户按16000/户补助

2520

2012.11

市国土资源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群策群防

地质灾害群策

群防网络

各县(市、区)

建立1694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点,发放监测人员补助经费每个地灾监测点每年3000

508

2012.05—2012.10

市国土资源局

新建

 

避险场所

地质灾害

避险场所

各县(市、区)

按照主动避险、预防避险的防灾原则,修建避险场所

960

2012

市国土资源局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矿山地质环境

恢复治理

各县(市、区)

通川区石门井田、陈家沟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1340万元),万源市红欣煤矿、同兴煤矿、万新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220万元)

1560

2012

市国土资源局

 

三、水务

 

 

 

8369

 

 

 

 

 

水土流

失治理

水土流失

治理工程

达县、渠县、万源市、宣汉县、开江县、大竹县的6个乡镇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9平方公里,其中:兴修坡改梯131.04公顷,营造水保林383.09公顷;兴修蓄水池33口,沉沙凼130个,排灌沟渠13.75公里,耕作道路11.8公里

1400

2012

市水务局

达县、渠县、万源市、宣汉县、开江县、大竹县人民政府

中央投资980万,地方354万,群众自筹及投劳折资66万元

新建

河道

水系绿化

河道水系绿化

塔坨至金龙大桥

全线水系绿化4.5公里,65亩,计划栽植麻柳树和洋槐树。

120

2012

市水务局

达县、通川区人民政府

1.争取国家、省灾后重建资金2.争取当地财政投入3.社会投入

新建

水利基础

设施建设

水利基础

设施建设

各县(市、区)

修复水利基础设施526处,其中:渠县230处、达县215处、万源市23处、宣汉县28处、大竹县7处、开江县20处、通川区3处。

6849

2012

市水务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争取中央投入5500万元、市级财政投入300万、县级财政投入1049

恢复

重建

四、林业

 

 

 

11470

 

 

 

 

 

植被恢复

植被恢复

各县(市、区)

营造林面积17.0万亩,其中:新建2.7万亩、补植补造9.5万亩、封山育林4.8万亩。渠县3万亩(新建0.2万亩、补植补造2.5万亩、封山育林0.3万亩);达县3.6万亩(新建0.3万亩、补植补造2.3万亩、封山育林1.0万亩);万源市3.1万亩(新建0.5万亩、补植补造1.6万亩、封山育林1.0万亩);其余4县区7.3万亩(新建1.7万亩、补植补造3.1万亩、封山育林2.5万亩)。

5100

2012

市林业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争取国家、省灾后重建资金。

2.林业生态项目资金。

3.当地财政投入。

恢复

新建

林业产业

基地建设

林业产业

基地建设

各县(市、区)

新建林业产业基地10万亩,其中:渠县1.5万亩,达县1.0万亩,万源市2.0万亩,其余4县区5.5万亩。

5000

2012

市林业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争取国家、省灾后重建资金。

2.林业产业化项目资金。

3.当地财政投入。

4.社会投入。

新建

林区基础

设施建设

林区基础

设施建设

各县(市、区)

恢复禁区道路110km、护林了望台15座。

1250

2012

市林业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争取灾后重建资金。

2.当地财政投入。

恢复

基层林业站所建设

基层林业站

所建设

各县(市、区)

基层林业站所功能恢复6个,其中:渠县、达县、万源市各2个。

120

2012

市林业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恢复

五、农业

 

 

 

3100

 

 

 

 

 

冬水田风光生态建设与恢复

冬水田田园风光生态建设与恢复

各县(市、区)

冬前翻耕、整理30万亩,田坎修复、提灌修复、排灌体系建设

3100

2012

市农业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及各县(市、区)财政投入

恢复重建

六、气象

 

 

 

2915.4

 

 

 

 

 

气象

台站建设

气象台站建设

达县、渠县、万源市

达县国家基本站基础设施综合改造及垮塌堡坎整治、万源国家基准站基础设施综合改造、渠县局基础设施完善升级

1715.4

2012

市气象局

达县、渠县、万源市人民政府

争取中央投资

恢复

重建

两个体系

建议

农村气象服务和灾害防御服务

体系建议

万源市、宣汉县、达县、开江县、大竹县、渠县

新一代卫星增收系统、万源综合业务观测平台、宣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乡镇区域自动站123套、土壤湿度自动站8

1200

2012

市气象局

万源市、宣汉县、达县、开江县、大竹县、渠县人民政府

争取中央和地方财政、项目资金

恢复

新建

七、水文

 

 

 

1018.28

 

 

 

 

 

中小河流域水文监测

系统

中小河流域水文监测系统

达县(大风、碑庙)、宣汉县(毛坝、南坝、清溪、黄金)、万源市(大竹河)、渠县(静边)、大竹县(安吉)

改建水文站9个,水文信息中心1个,主要是水文测验基础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

1018.28

2012

市水文局

达县、宣汉县、万源市、渠县、大竹县人民政府

争取中央投资678.85万元,市及相关县财政投资339.43万元(达县79.14万元、宣汉县79.78万元、万源市30.27万元、渠县32.56万元、大竹县32.60万元、市级85.08万元)

恢复

重建

合计

 

 

 

3997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