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主管单位 达州市人民政府
委印单位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出版 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部
总 编 辑 朱清华
责任编辑 赵季平
编 辑 罗旭玲
地 址 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2号
电 话 0818-2101939
邮 编 635000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12〕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达州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达州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水利厅关于切实抓好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1128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达州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一、建设任务

在全市19条中小河流上,2011年度新建11个水位站、271个雨量站,2012-2013年度新建11个水文站,初步建成全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预警体系,为做好全市防汛减灾工作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具体建设任务如下表:

达州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内容表

县(市、区)

总站点

水文站

水位站

雨量站

投资(万元)

通川区

13

1

1

11

328.68

  县

60

0

2

58

290.32

  汉

42

0

1

41

192.81

  江

9

3

1

5

814.86

  源

55

2

2

51

772.52

  竹

53

2

2

49

764.58

  县

61

3

2

56

1047.37

  计

293

11

11

271

4211.14

二、资金筹措

达州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规划总投资4211.14万元,由中央投入和地方配套共同出资建设。市级财政负责系统建设必要的工作经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水雨情站点分布比例分担地方配套资金。目前,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已联合下达我市2011年度实施项目投资计划1406.14万元(不含新建11个水文站项目),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937.43万元,需各县(市、区)配套468.71万元(其中通川区24.56万元、达县96.77万元、宣汉县64.27万元、开江县16.62万元、万源市87.51万元、大竹县84.86万元、渠县94.12万元)。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该项目实施时先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50%解缴配套资金至市财政局,下差配套资金待项目完工结算后按实际发生金额多退少补(届时由项目业主根据结算情况函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市水务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环保局、达州水文局、市防汛办负责同志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水务局。达州水文局作为达州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业主,负责实施该项目的所有建设内容。

四、责任划分

达州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作由市政府负总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别组织实施。

市水务局负责牵头该项目的建设管理,督促各县(市、区)水务局配合做好项目建设工作,指导项目业主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在2012215日前完成该项目实施方案的上报与审批工作。

达州水文局:具体承担该项目的建设管理,在2012215日前完成《达州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及选址、用地、环评和节能等专题报告,在2012年主汛期前完成2011年度建设任务,即新建11个水位站、271个雨量站。

市发改委:负责下达该项目投资计划,在2012215日前完成该项目的节能减排专题报告的上报与审批工作,指导业主单位在2012413日前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该项目资金(含配套资金)拨付,筹集系统建设工作经费,在2012215日前完成该项目配套资金承诺函。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在2012215日前完成该项目的用地专项报告的审批工作。

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在2012215日前完成该项目的规划选址专项报告的审批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在2012215日前完成该项目的环评专项报告的审批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对该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

市审计局:负责对该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通川区人民政府:配合达州水文局在本辖区内开展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作(新建水位站1个、雨量站11个),协调解决该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具体问题;2012215日前书面向市财政局作出配套资金承诺(需说明具体配套总金额24.56万元);负责按比例足额筹集配套资金,并于2012331日前向市财政局先行解缴配套资金12.28万元。

达县人民政府:配合达州水文局在本辖区内开展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作(新建水位站2个、雨量站58个),协调解决该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具体问题;2012215日前书面向向市财政局作出配套资金承诺函(需说明具体配套总金额96.77万元);负责按比例足额筹集配套资金,并在2012331日前向市财政局先行解缴配套资金48.39万元。

宣汉县人民政府:配合达州水文局在本辖区内开展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作(新建水位站1个、雨量站41个),协调解决该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具体问题;2012215日前书面向市财政局作出配套资金承诺函(需说明具体配套总金额64.27万元);负责按比例足额筹集配套资金,并在2012331日前向市财政局先行解缴配套资金32.14万元。

开江县人民政府:配合达州水文局在本辖区内开展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作(新建水位站1个、雨量站5个),协调解决该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具体问题;2012215日前书面向市财政局作出配套资金承诺函(需说明具体配套总金额16.62万元);负责按比例足额筹集配套资金,并在2012331日前向市财政局先行解缴配套资金8.31万元。

万源市人民政府:配合达州水文局在本辖区内开展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作(新建水位站2个、雨量站51个),协调解决该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具体问题;2012215日前书面向市财政局作出配套资金承诺函(需说明具体配套总金额87.51万元);负责按比例足额筹集配套资金,并在2012331日前向市财政局先行解缴配套资金43.76万元。

大竹县人民政府配合达州水文局在本辖区内开展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作(新建水位站2个、雨量站49个),协调解决该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具体问题;2012215日前书面向市财政局作出配套资金承诺函(需说明具体配套总金额84.86万元);负责按比例足额筹集配套资金,并在2012331日前向市财政局先行解缴配套资金42.43万元。

渠县人民政府配合达州水文局在本辖区内开展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作(新建水位站2个、雨量站56个),协调解决该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具体问题;2012215日前书面向市财政局作出配套资金承诺函(需说明具体配套总金额94.12万元);负责按比例足额筹集配套资金,并在2012331日前向市财政局先行解缴配套资金47.06万元。

五、工作要求

全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克服建设地点分散、技术力量薄弱、建设工期紧张等困难,组织专门力量,解决配套资金,千方百计保证项目建设任务圆满完成。市政府将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